2月7日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针对近年来社会各方面反映较多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专门规定,明确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判断标准。一是明确“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二是明确“大数据杀熟”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差别待遇行为。
全文如下:
2月7日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针对近年来社会各方面反映较多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专门规定,明确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判断标准。一是明确“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二是明确“大数据杀熟”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差别待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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