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中国严重的水污染?

原标题: 如何治理中国严重的水污染?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IPP评论(ID:IPP-REVIEW)。

原标题: 如何治理中国严重的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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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水环境领域也不例外。

近年来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水环境领域也不例外。2014年4月份,甘肃兰州和湖北武汉相继出现两起重大水污染事件。4月10日,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水水质苯含量超出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限值20倍,后查明为中石油兰州石化管道泄露所致;4月23日,汉江武汉段水质氨氮超标,造成武汉市三大水厂紧急停产,260平方公里市区停止供水,30万人口、数百家企业受影响。

此后,5月江苏靖江自来水公司发现长江水有异味,关闭取水口,暂停供水;8月,重庆巫山县千丈岩水库因硫精矿洗矿厂直接排水受到严重污染,导致周边4乡镇5万多居民引水困难;同月,广东顺德一家无牌照电解厂通过厕所下水道排放生产污水,水中重金属严重超标,铬、镍、铜等分别超标几十倍甚至上百倍;11月,湘江流域重金属严重超标,郴州三十六湾矿区甘溪河底泥中砷含量超标715倍,甘溪村稻田中镉含量超标206倍,岳阳桃林铅锌矿区汀畈村稻田铅含量超标5倍。

自2014年水污染危机事件大量爆发以来,尽管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出台后对污染防治有一定控制,但该类事件仍屡禁不止,严重影响老百姓的生活。更严重的是,在突发性严重事件之外,水污染并不像雾霾之类的空气污染能比较直接地感知到异常,而是通过细微的、长时间的影响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016年10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发表《水研究》,公布了过去3年对全国23省、44个城镇共155个点位采集自来水样的测试研究结果,发现水样中含有已知的全部九种亚硝胺类消毒副产物,其中以具有高度致癌性的亚硝基二甲胺(NDMA)浓度最高(所检测的出厂水和龙头水中NDMA的平均浓度分别为11ng/L和13ng/L,而NDMA终身饮用的百万分之一致癌风险浓度是0.7ng/L。),且亚硝胺风险高的水样主要来自人口密度大、工业污染重的华东和华南区域。课题组表示,亚硝胺与中国某些地区的消化道癌症密切相关。

2018年1月,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布了历时一年对江浙沪1000多名8岁~11岁在校儿童的尿液检测研究报告,结果显示,60%的儿童尿液中含有畜禽类抗生素。抗生素最初是用来预防动物疾病的,但由于饲养者的不合理使用和过量使用,导致抗生素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一方面个体如果对某类抗生素敏感便会有过敏反应,另一方面可能影响今后使用同类抗生素的药效(即耐药性问题),此外抗生素还可能杀灭人体内的有益微生物,促使人体免疫力下降。

近日,《南方周末》的报道“追查地下水污染元凶:沙地水乡,煤下暗流”再次揭示出水污染的问题已经深入地下。事发陕蒙边界的小壕兔乡,十多年前地下水浅,水质也好,但近年来树死了、羊死了、人病了,乡民怀疑与附近3个煤矿的污水排放及遍布全乡的天然气井有关。对于这四个污染源,一份政府水质检测报告指出地下水问题主要是铁、锰超标,不可能是天然气井开采导致的,因此排除了天然气井作为污染源的可能性,而对三家煤矿实施了罚款、免职、拘留和强行整改处理。但乡民反映不同程度地患上各种疾病,从而怀疑水中不止铁、锰超标。

尽管事故频发,研究报告和媒体报道中也指出中国水质已受污染严重,但官方对事故和报道给出的回应千篇一律,并不能消除民众的疑虑:经权威机构检测,水质正常,适合饮用。只有严重到可能激起群体事件,引发高层重视,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才被迫承认,事实真相才有可能被揭示。

为何会这样呢?或许可以从中国的水质标准及检测管理来略窥一二。2006年,卫生部联合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取代了1985年制定的旧标准(GB5749-85)。新标准里所含的饮用水检测指标从原来的35项增至106项,新增了71项,其中最重要的是有机污染物的检测指标,从原来的5项增至53项,占新增指标的67.6%。水质检测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饮用水质标准,表面上看,中国的饮用水标准似乎已经跟国际接轨。但事实上真是如此吗?

其实在2006年新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发布之前,建设部于2005年发布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是全国城镇所有自来水厂的执行标准,到2012年7月1日才开始实行卫生部的饮用水标准。这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包含103个检验项目,且多个项目的限值严于国际标准。关于这份标准的实施监测,据2012年发表在《金融时报(中文)》上题为“中国生活饮用水质量的真相”的文章分析,因为“水厂可以比较自由地选择检测的项目”(出厂自来水水质每天只检查九项(浑浊度、余氯、耐热大肠菌群、COD和5项自选),管网每两月检验7项,管网末梢监测点每月一次检验常规项目),各地自来水厂的官方检验报告都是达标的,但建设部始终也没公开其对全国城镇自来水水质大规模调查的结果。

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GB5749-2006标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标准里的106项水质指标以常规检测指标与非常规检测指标分列,其中42项为常规检测,64项为非常规检测指标,视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检出状况不同,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标准还规定,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从上述说明可以看出,中国制定的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赋予了地方政府很大的弹性。这些弹性条款,原本是为了促进各地采用更加合理的技术与成本来提高水质,并实现更有效的监管。一来,中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差异巨大,水中可能含有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也都存在差异;二来,各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基于经济和技术可行性考虑采用的净水技术也有不同;第三,每个指标的测量都可以找到多种测量方法,检测中采用的指标越多,不仅意味着成本的增加,也可能影响指标的有效性。 

不幸的是,多数地方政府和自来水厂却利用此弹性条款反其道而行之。一是刻意回避检测当地一些敏感性的指标,没有检测就当该污染物不存在,而对外宣称水质符合标准;二是遇到突发事件时,根据GB5749-2006标准第4.1.8的规定,地方政府有权放宽标准,至于放宽多少,既然没有一个硬性的规定,标准就变成因人而异、因地不同了,某些地方政府可能出于维稳的要求,为了避免引发公众恐慌而按需设定。

GB5749-2006标准从颁布至今,已过去十余年,然而,标准执行的进程非常缓慢。标准颁布时明确规定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后来国家发文延迟五年至2012年7月1日才强制执行。到了2012年6月,时任卫生部长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竺院士又对外宣布,鉴于水质检测等基础条件尚不具备,将标准再推迟三年,于2015年7月1日在各省会城市正式实施。如今又过去三年,但根据相关信息,此标准在各大城市几乎还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至于小县城及更广阔的农村地区,执行这套标准的时间表更是都还没提上日程。

除了没有获得严格有效的执行,这套标准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即相对于社会的发展,它已经不能完全保障饮用水的安全与健康。今天中国的水环境,抗生素、环境激素等有机污染物在各大流域均被检出,而现有的自来水厂采用的净水工艺对这些化学微污染几乎不能有效去除;同时,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106项指标中并没有包含抗生素、环境激素等目前水中常见的有机污染物指标,所以所有的自来水厂都不会主动加以检测监控。其结果就如年初复旦大学的研究报告所警示的,抗生素将会通过包括饮用水在内的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诸多疾病和问题。

水质标准是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创建绿水青山美好生活的基础之基础。因此,上述标准制定与监测的困境需要更多的关注与讨论,寻找新思路,走出现实困境。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IPP评论(ID:IPP-REVIEW),作者: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水科技与政策研究中心蓝伟光博士、 新加坡亚太水规划协会孟羽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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