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孔雀舞装饰,杨丽萍怒告云南餐厅

说到孔雀舞,就不得不提到杨丽萍,在89年的春晚上,杨丽萍最后一支舞蹈《孔雀》让所有人都见识到了孔雀舞的魅力,因此有了“孔雀公主”的美誉,并因其几度登上春晚舞台。

但近日,杨丽萍和一家云南餐厅对决公堂,只因其店内的装饰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复制了杨丽萍《月光》的剪影图,构成侵权,要求其赔偿100万。按照杨丽萍方面的说法,杨丽萍作为《月光》的表演者理应享有该作品、乃至剪影作品的著作权;而且这家餐厅将《月光》的剪影图制成装饰放在店内,会让人误认为杨丽萍与这家餐厅有关联,有借杨丽萍名气炒作的嫌疑,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null

然而餐厅方面却表示店内装潢与杨丽萍及其《月光》舞蹈无关,装潢选用的只是云南孔雀舞的经典动作“三道弯”这一单一舞蹈动作,没有舞者的名字、相貌甚至体现不出性别,没有侵犯杨丽萍的权利。而“三道弯”更是公有领域的舞蹈动作,并非杨丽萍独创,因此根本不存在侵权一说。

对此,不知各位网友如何看待呢?

责任编辑:一休知识产权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