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政:首套房贷款首付比降至两成,支持“团购”商品房

7月8日,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主要围绕土地规划、信贷政策、促进交易等方面拟定了12条措施。

在信贷政策方面,《通知》指出,个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刚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恢复至20%,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恢复至30%,并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将阶段性调整长春城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存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出,将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支持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团购房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格销售。

据悉,自5月以来,长春已是第二次出台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此前的5月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二十条具体举措,包括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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