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警处罚 丽江这名男子居然还满口称赞

8月3日,玉龙县一名无证驾驶违法人员和某在受到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其违法行为处罚后,却对处罚民警心服口服,究其原因,只因民警民警用法理,情理温暖了执法对象,让执法对象从心底甘愿接受民警处罚的同时,对民警的工作充满温暖和认同。

8月1日夜晚,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玉泽路市委党校路段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护航玉龙2020百日会战夏季道路交通夜查统一行动中,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行迹可疑。

在对该驾驶人身份进行查验后,民警发现家住玉龙县拉市镇辖区的和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查获时,和某摩托车上还坐着妻子与孩子。

通过进一步交流,民警了解到和某一家四口,除他自己外,90多岁的老母亲、妻子和孩子均为残疾人,为维持家庭生计,其白天便到城区销售一些自家种植的农产品。由于法律意识淡漠,又没有条件考取驾驶证,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未年检和未参保的红色三轮摩托车进城销售农产品。

获悉情况后民警依法对和某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并对摩托车予以暂扣,同时告知和某8月3日前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罚。期间,细心的民警发现和某和妻子、孩子即没有亲友的联系方式,也无条件自行搭车回家。由于天色已晚,执勤民警主动将处罚对象和家人驱车安全送回家中 。

8月3日,和某从家中来到交警大队已是中午。民警通过谈话了解到和某还未吃午饭后,第一时间给和某送上食物和热水,待和某饮食结束后,民警对其逐项言明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出于和某家庭情况特殊,综合多方考虑,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民警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罚教并行的方式,对和某的违法行动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面对200元罚款的处罚结果,虽然对和某一家是一星期的开支,但和某心服口服,对民警的工作不断点头认可。和某说“我违法在先,你们告诉了我无证驾驶的厉害关系。我和家人搭不到车,你们还热情的送我们回家。中午饭没吃,你们还送食物给我吃。我记住了,一定考个驾驶证再依法上路,不然对不起你们”。

“法理不是人情,我们对和某依法处罚是在充分考虑和某的违法事实和家庭实际基础上进行的,通过法理、情理的融合,即依法依规,又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通过执法让群众从心底认知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又通过细微的服务体验了法律的温暖,这也是我们人性化执法服务的宗旨”民警如是说。

主编:杨江芹 编辑:李丽明

初审:李丽明 二审:章丽清 终审:杨江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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