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梁瑜认为,社会分工不同,多点换位思考,多些“感同身受”,才能更加体会劳动者的不易,制定出更加贴心的政策。而尊重劳动者的劳动,给予每一位平凡的劳动者应有的尊严,也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
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
“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一切美好事情的源泉”。一个劳动者的节日,不只是假期和休闲那么简单,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让劳动者得实惠、享荣光,是一个国家所能给予的最好礼物。近日,北京一位副处长体验送外卖、当网约车司机的新闻几番冲上热搜,不少网友纷纷点赞,“挺心酸也挺真实,只有体验过,才知道不容易,才懂得委屈。”
脚下有泥,心里有底。社会分工不同,多倾听各行各业劳动者的声音,多点换位思考,多些“感同身受”,才能更加体会劳动者的不易,制定出更加贴心的政策。而尊重劳动者的劳动,给予每一位平凡的劳动者应有的尊严,也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着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到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再到将就业列为“六稳”工作、“六保”任务之首,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维护和发展了劳动者各方面利益,捍卫了劳动者尊严,也让勤劳致富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当下,随着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零工经济日益壮大,劳动者固定地从属于某一企业的传统用工模式的比例逐年下降。随之而来的是,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呈现出变化。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在标准劳动关系之上的,滴滴司机、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灵活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护尚显不足。另外,部分劳动者无薪加班成了常态。那么,如何既保障快递员、网约工等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又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应该说,目前社会各方正在积极应对。比如,快递员荣获“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正是从制度层面认可平台劳动者的劳动价值。针对劳动关系认定难问题,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在认定标准上强化实质要件、弱化形式合规,以判例形式,为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司法保护。针对劳动保护不足的难题,有的地方强化劳动监察,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倒逼平台企业自我约束。与此同时,相关平台企业也在尝试建立双向沟通机制,调整算法与平台规则。比如,针对副处长在送外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平台已明确表示要逐步取消对骑手的逐单处罚,并将继续努力提升骑手体验。
“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涵养崇尚劳动的社会氛围,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不断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不仅是劳动者与用工方的合作共赢,也是在赢得一个国家的未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