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米多长的金属置物架,突然从天而降;出门倒垃圾的老人吓了一跳:就差四五米远,自己就被砸中了!
11月22日下午,在中山区秀月街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事件。现场视频显示,置物架是从19楼的平台上坠落的,而责任方尚难以确定。对此,律师表示,在高空抛物已经入刑的情况下,还应多管齐下整治顽疾。 惊魂 置物架从天而 降险些砸到人
事情发生在中山区秀月街一小区,时间是11月22日下午1点多钟。一楼住户邹女士(化名)说,当时家里老人出门去倒垃圾,她在家里的窗边晒太阳。就在老人倒完垃圾准备回家时,邹女士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了刺耳的响动,就好像有人把铁桶从高处扔下来一样。她担心老人的安危,连忙出门查看,发现楼外的地面上,多了一个金属材质的置物架。
“好险,置物架是从头顶上掉下来的,就差四五米远,险些把老人砸到了!”
邹女士说,
置物架约有半米多长,
砸到人后非死即伤。
多亏有了“时间差”,
老人才躲过一劫,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视频 置物架从19楼平台坠落
那么,置物架是从哪里坠落的?
邹女士将事情反映给小区物业,并查看了现场视频。视频显示,置物架是从19楼坠落的。当时,置物架呈抛物线状飞到了楼体外,然后借着风势在空中向下斜着移动,最后掉落在了邹女士家附近的地面上。不过,从视频中,只能看到置物架的坠落过程,无法判断它是被人为抛落还是被风吹下来的。
事发后,邹女士报了警。同时,她来到19楼,试图找到事情的责任方。上楼后,经比对场景,她发现置物架坠落的地点位于19楼的一处平台。那么,坠物事件是否与该楼层的居民有关呢?
邹女士敲了19楼一户人家的房门,发现没人;
另一户居民家里有人,听明来意后主动配合问询,并表示:“这事儿真的与我家没有关系。”居民提出,这处平台不只她和家人能上来,其他人也曾经上来过。
听到居民的说法,
邹女士认为,
事情的责任方应该另有其人。
目前,警方就此事已介入调查。
律师
应多管齐下整治顽疾
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高空抛物、坠物的问题,已经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最高法于去年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标志着“高空抛物入刑”的开始;此外,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关于“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规定,强化了对这一行为的治理。一连串的举措,有利于从民刑兼重的角度推动问题的解决。
刘万昕认为,社会还应多管齐下,以“组合拳”来整治顽疾。例如,对于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者,除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可考虑将其纳入到“失信名单”;重视高空抛物行为的预防,可否把此项教育工作深入到校园课堂,同时在小区建立更规范细致的隐患巡查制度、业主自我约束制度。
刘万昕表示,在高空抛物行为中,限于受害方的举证能力,往往难以确定责任方。此类案件中,“起诉全体”只能是次优选择,实现“精确查找”更有现实意义。“凡是从
高空抛出的物体,可能会留下肇事者的指纹等信息,可否进行比对查找?”此前,广东发生的“苹果砸伤3个月大女婴”一案中,当地有关部门根据苹果上的唾液提取的DNA找到了肇事者;在大连,也屡有通过垃圾袋里的外卖包装信息找到肇事者的案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