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和“建筑师终身负责制”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是建筑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同时,建立各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部门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筑师终身负责制”是国际工程的通用做法,是以建筑师为责任主体,受投资方委托(赋予建筑师的权利),在从建筑前期策划到工程竣工与质保的全过程中履行建筑师主题责任。
建筑师最终将符合投资方要求及充分体现设计理念的建筑工程作品完整地交付建设单位。
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建筑师负责的“交钥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