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称:外防输入已经成为目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在国内外防疫形势发生转换的情况下,如何守住国门成为当务之急。
同在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可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意见》还明确:对符合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要及时办理移送公安机关的相关手续,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可以说,这次的《意见》及时释明了之前《刑法》中鲜少应用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具体适用规则,及时激活这条法律,使之成为守护国门的法律之盾,也亮出了鲜明的司法态度——绝不姑息,绝不纵容,一断于法。
也还是在这一天,北京公安机关宣布对美输入确诊病例黎某的立案:黎某在美国期间已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并多次在当地就诊,在美国登机前曾服用退烧药,登机后未如实向乘务人员提供个人健康状况及丈夫、儿子等同行人员情况,这给同机人员造成传染风险,目前她已经因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黎某撞到了枪眼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外感染者也是病毒的受害者,本身不应该受到歧视,但是,如果不遵守入境的防疫法规,企图通过谎言混入中国境内,那么行为的性质就变了。
黎某故意隐瞒自身病发情况,企图混入中国境内,这是对他人、对中国公共安全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对中国法律的挑衅。病毒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之前,无数的中国医护工作者向死而战、美丽逆行,无数的中国基层干部、社区志愿者在寒风中守卫家园,还有无数懂事的中国孩子牢牢地守在家中,才有了中国当下抗击疫情的曙光。这样的局面来之不易,所以必须防止境外病毒的输入,避免让之前种种努力功亏一篑,避免让中国人“吃二遍苦”。
这有赖于入境人员的自觉遵守中国法律,如实申报、接受医学观察。这不是“商量”,这不是“请求”,这是严格执行中国的防疫法律。任何境外人员,无论哪一个国家的人,都不要心存侥幸,有僭越中国法律的错误想法。黎某通过吃退烧药、隐瞒病史的手段入境,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惩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树立法治的标杆、是非的标杆,是为了守住国门,是为了所有人的健康,是为了让之前的种种牺牲和努力不付诸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