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师大珠海分校到北师大珠海校区:分校、校区不同在哪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将在2024年终止办学。
最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获批的消息传出,与此同时,现存的独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将在2024年终止办学。
据南方+客户端报道,教育部4月9日发布《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的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在广东省政府、珠海市政府的支持下,利用珠海分校以及已协议收回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的用地、校舍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为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非首都功能疏解等重大任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上述文件指出,珠海校区招生之后,珠海分校逐年调减招生计划,于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在珠海分校终止办学前,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在珠海分校终止办学后,妥善安置现有教职工,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确保珠海分校规范、有序、稳定退出。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7年8月的时候,北京师范大学官方曾发布消息称,将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为基础,按照广东省、珠海市和学校三方共建的新模式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历年招生简章显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虽然称为“分校”,但是其实质为独立学院,这和一般高校的“校区”有着较大不同。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曾梳理道,各高校“校区”(又称“分校区”)大多是指与“本部(主校区)”除地理区位不同外其余方面皆保持一致的“本校分部”,即“分部不分校”,在各方面都直接受统一领导,学科专业也互不冲突,不存在独立运行的状况,除就学位置外其余待遇与本部的学生一致。
一般情况下,大学的“校区”没有独立招生的权力,其生源主要依靠校本部统招,再根据专业和年级分配到各个校区,因而生源质量有所保证。当然,“校区”独立招生的例子也有。
“分校”和“校区”没有特别明确的、唯一的区分标准。但一般而言,与“校区”相比,“分校”大多是与“本校”在教学管理方面相独立的办学机构。其中一类便是由学校本部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办的“分校”,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即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和大部分“校区”不同,通常情况下,“分校”的招生工作基本独立于校本部,通常在招录分数线上也要低于本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目前的属性——独立学院,指的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据《人民日报》2011年7月报道,独立学院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国独立学院产生于1999年,以浙江大学与杭州市联合创办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为标志。独立学院的概念被正式确立,始于2003年的教育部8号文件。
21世纪初,广东省珠海市先后引进了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与吉林大学等国内高校进驻当地办学,三家高校在珠校区都为独立学院。
以上述3所院校为例,其中,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与北理工珠海学院为两校与珠海市政府合办,吉大珠海分校为校方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即所谓的“名校办民校”,这也是国内独立学院的普遍做法。他们在代码、招生批次、录取分数、办学水平上都与母体高校有质的不同。例如,目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代码为“13177”,而北京师范大学的代码为“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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