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档案到底在哪里?户籍问题又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是否被人顶替了?”直到现在,41岁的赵荔仍没有找到自己的档案,对于这一连串疑问,她希望能找到一个答案……
赵荔,四川巴中人,1997年考入原四川省达川农业机械化学校,1999年6月拿到学校发的毕业证离校找工作,现已在重庆结婚成家。
2016年,赵荔看到同学群谈到中专毕业时的报到证和档案勾起了她的记忆,想起自己毕业时只拿了毕业证,老师就让她离校找工作。那么,自己的报到证和档案去哪了?之后,她开始踏上寻找档案的漫长之路。
至今,赵荔已寻找档案长达7年。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在寻找档案和报到证过程中,查询相关文件发现自己是“委培生”,还查出自己的户籍在迁移过程中存在诸多疑点,其中一条户籍迁移信息显示其户口迁往“巴中教委”。同时,户籍资料里还出现多个不同的身份证号码,其怀疑一名女子顶替了自己的工作,就使用了其中一个身份证号码……
户籍信息存在多处疑点、档案又不知去向,赵荔认为自己当年很可能被人顶替了身份和工作。近日,她再次向学校和公安部门求证此事,但仍未得到满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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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资料出现3个不同身份证号,
均非本人号码 还出现户口迁往“巴中教委”
10月7日,国庆长假刚结束,赵荔联系上红星新闻记者,称自己的档案和报到证丢失;在寻找的7年时间里,相关文件证明自己中专毕业分配去向是“巴中教委”。赵荔同时称,其户籍资料出现多个不同的身份证号码,其中一个身份证号与一名张姓女子有关,“怀疑她顶替了我的身份和工作。”
赵荔介绍称,她于1982年出生在四川巴中市九镇乡,1997年考入原四川省达川农业机械化学校(1996年增挂“四川省达州机电工程学校”校牌,2001年合并到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户籍也随之迁入该校。1999年6月,她拿着学校发的毕业证到重庆找工作。2000年6月,学校又给她发了一本盖有四川省教育委员会鲜章的中专毕业证书。
从赵荔提供的两本毕业证书上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其中一本毕业证发证时间是1999年6月,显示学校名为四川省达川农业机械化学校、四川省达川机电工程学校,盖有四川省达州机电工程学校鲜章,证书编号为NO.9701006;另一本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2000年6月,校名为四川省达州机电工程学校,盖有四川省达州机电工程学校、四川省教育委员会鲜章,证书编号为川教普通中专证字NO.0391204。
▲赵荔的两本毕业证
赵荔表示,自己喜欢保管东西,因此两本毕业证一直保存完好。2018年6月,她带着身份证和毕业证来到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该校证明赵荔为学校2000届毕业生。
此外,赵荔还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从达州、巴中两地警方获得的户籍资料复印件,其中显示出现多处“错误”。赵荔称,1997年自己考入达州机电工程学校后,户籍随之迁入学校,2000年毕业后,户籍迁回巴中市。但户籍资料显示,在这两次户口迁移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她提供的户籍资料显示,其中共出现了3个不同的身份证号码。其中,其户籍迁入达州的学校后,户籍资料中的身份证号为尾数“512”的15位身份证号。不仅如此,从达州迁出户口回巴中的户籍存根资料显示,又变更其15位身份证号码尾数为“577”,迁移原因是“毕业分配”,迁往地址为“巴中教委”;而另一份户口迁移证则显示,其尾数为“5723”的18位身份证号码迁入巴中九镇乡街道。
▲赵荔的两份户口迁移资料
赵荔表示,以上户籍资料中的3个身份证号码,实际上均非她的身份证号。之前她一直使用的是尾数为“572”的15位身份证号,后来升位后使用的则是尾数为“5721”的18位身份证号。
▲赵荔现在的身份证和第一代身份证(巴中市公安局1998年12月31日签发)
自己的户籍资料中出现了3个身份证号,却没有一个是自己的真实身份证号,这让赵荔疑窦丛生。
对此,她也向达州、巴中两地的户籍民警了解过,民警均称这3组号码是错误的。但为何错误的身份证号会出现在自己的户籍资料中,她称至今还未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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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件显示其为“委培生”
怀疑毕业后被人冒名顶替身份和工作
赵荔称,发现自己的档案问题,还得从2016年说起。当年,她看到同学群里关于档案和报到证的讨论之后,就踏上了寻找自己的档案之路。
2017年12月10日,她拿到盖有巴中市巴州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1997年中专(初中生)录取名册,其中她的总分310分,录取学校名称:达川区农业机械化学校。“那么毕业后,我的档案去了哪里?”赵荔忍不住追问。
2018年五六月份,她前往巴中市档案馆寻找自己的学籍档案信息。她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当时工作人员打开档案记录,问她“你在哪个单位上班?”她回答自己没有单位,工作人员说那就不是你的,是同名档案。“档案馆人员告诉我有一个叫赵荔的人,但为录用干部的(档案)。”
赵荔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看不到档案具体内容,只看到了根据身份信息搜索的有关档案调动走向。
2018年6月25日,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她复印了一份达州市农机校学生科的《毕业时领取毕业证、档案登记》表格,其中记载,赵荔在毕业时只领取了毕业证,档案一栏并未划勾。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毕业时领取毕业证、档案登记》
同时,学校还给她复印了一份《四川省达州机电工程学校文件》(校学2000第01号),在这份《关于领取2000年毕业证书的请示》显示,编号为126号的赵荔,籍贯四川巴中,机制专业3年,招生类别为“委培”。
▲文件显示赵荔的招生类别为“委培生”
赵荔称,让她感到迷惑的是,2018年11月5日,她再次前往巴中市档案馆,递交身份证后查询报到证及档案,工作人员检索后告知没有报到证,只有同名的录用干部档案。但在当天,她被当地一派出所民警告知,全巴中只有一个叫赵荔的。
赵荔称,结合前后两次到巴中市档案馆查询的信息,她发现有一名与她同名者是“干部身份”,由此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人“冒名顶替”了身份,甚至工作?
后来,赵荔回到重庆,因怀孕生子,寻找档案一事暂时搁置下来。等孩子两岁后,2021年,赵荔再次返回巴中向巴中市纪委、公安局反映自己了解的情况。随后,巴中市恩阳区人社局、公安分局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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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回复“冒名顶替无法查实”
警方不予立案 学校文件载明分配去向为“教委”
2021年10月16日,巴中市恩阳区人社局向赵荔回复了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报告。其中,关于其反映“本人被人冒名顶替参加工作”的问题,该局回复:“我局派工作人员到巴中市人才市场和巴州区人才市场开展了核实工作,但均无赵荔毕业后在该两级人才市场办理报到登记和信息录入记录,随后,我局派工作人员到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原达州机电工程学校合并至该学校)对赵荔到学籍档案走向开展了核实工作,该院提供的《毕业生领取毕业证、档案登记》原件中记载赵荔的毕业证和档案领取签字人为‘赵荔’,该院已无赵荔档案资料。鉴于市区两级人才市场均无赵荔毕业后办理报到登记和信息录入的相关记录,无法查清其档案去向,也就无法核实是否存在你被冒名顶替参加工作的问题”。最终结论为:“该反映无法查实”。
对于巴中市恩阳区人社局的回复,赵荔并不认同。她表示,2018年6月25日,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她复印了一份达州市农机校学生科的《毕业时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表格,其中记载赵荔毕业时只领取了毕业证,档案一栏为“空白”,这表明她并没有领取档案。
2021年12月24日,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渔溪派出所对赵荔发出《受案回执》,决定受理赵荔“身份信息被盗用”一案。半年之后,2022年6月22日,巴中市恩阳区公安分局就赵荔被“冒名顶替”的情况调查后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同年7月21日,赵荔在达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达州市档案馆寻找档案信息发现,在达州市档案馆(原机电局的档案文件)中找到四川省达州机电工程学校文件校招(2000)第01号《关于2000届毕业生分配方案的请示》,其中附有《2000届毕业生分配方案》,根据分配去向审批表显示,赵荔分配去向为:“巴中地教委”。
▲文件显示赵荔的分配去向为“巴中地教委”
根据2001年8月7日达州市教育委员会文件达市教人【2001】67号《达州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二〇〇〇年和二〇〇一年普通高等(中等)学校毕业生报到就业情况汇报》载明,截至2001年8月7日,2000年有2113人市属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
赵荔称,根据上述就业情况汇报,“我2000年就已经在巴中上班了”;然而,她毕业后实际上是自己找的工作,一直在重庆上班。在她心里,被人冒名顶替的怀疑越来越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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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回复不存在毕业分配工作说法
警方调查:多个身份证号或是输入和书写错误
对于赵荔举报提出的问题,2022年6月30日,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回函予以了回复。
其中,该校回复,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发【2000】158号)文件规定,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都必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举报人(赵荔)系机制专业毕业生,属于非师范类,不存在学生毕业分配工作的说法。另外,经查询档案,未找到当时达州机电工程学校发放举报人派遣证等相关资料,无法核实是否发放派遣证的问题。
关于赵荔提出的“学校已证明档案等资料遗失的问题”,该校回复,经查询档案,找到毕业生领取毕业证、档案登记表,举报人已自行签字确认领取毕业证、档案。
对于学校的上述回复,赵荔表示,不包分配和档案登记表自行签字确认领取的说法与学校找到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自相矛盾,自己根本就没有提走档案。
为了找到自己的档案及报到证,2023年年初,赵荔向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达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提供1997年至2000年在校及毕业的档案信息资料(包括不限于委培合同、招生计划表、户籍及转移证明、粮油关系转移证明、分配去向审批表、报到派遣证、学籍证明、送档调档清单)。
该案于2023年3月22日立案,随后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巴中市档案馆和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均回复没有赵荔档案。2023年5月31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赵荔未提供足以证明其诉讼请求成立的相关证据,驳回原告赵荔的诉讼请求。
针对户籍资料上的诸多疑点,2023年10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和赵荔一起前往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朝阳派出所,对于其户籍资料存在多个身份证号码,户籍民警回复,系统中尾数为“512”的15位身份证号应为“572”,原因是“通过查阅赵荔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上面手写的身份证号倒数第二位数字‘7’字较模糊,容易被误认为是‘1’,从而导致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另外,尾数为“577”的15位身份证号和尾数为“5723”的18位身份证号码均是错误号码。
10月17日,赵荔前往巴中市恩阳区渔溪派出所,该所所长刘松胜解释,按照身份证号码编码规则,身份证尾号中的“57”就是原来的“九镇乡”,“51”是恩阳其他的乡镇,因此判断原尾数为“572”的15位身份证号就是赵荔的身份证号码。
根据达川区朝阳派出所提供的资料显示,尾数“572”的15位身份证,是1998年12月31日巴中市公安局办理的。而赵荔的户口已于入学时迁入达州。赵荔现场多次要求刘松胜查找该身份证号码原始资料未果。随后,赵荔前往巴中市恩阳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原始资料只有找渔溪派出所,至于渔溪派出所为何不提供,不得而知。
为了弄清赵荔户籍信息,10月下旬,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民警再次前往巴中市恩阳区调查赵荔户籍问题。
11月1日,通川区朝阳派出所民警介绍,经过调查,赵荔使用的尾数“572”的15位身份证号码符合编码规则,尾数为“512”的15位身份证号码赵荔并未对外使用。系统中的尾数“512”的15位身份证号码,应是当年微机输入中把“7”当作“1”了。
至于赵荔身份证号码变更信息中的尾数“577”的15位身份证号码和尾数“5723”的18位身份证号码“推测”是书写错误,“5723”应为“5721”,而“577”应为“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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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各方回复,再次上诉被达州中院受理
“不找到答案誓不罢休”
通川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民警介绍,赵荔在达州读书期间,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为西外派出所,2003年该所分为3个派出所后,朝阳派出所接收了该所部分相关工作。至于为什么赵荔户籍资料出现这么多处“错误”,该所民警表示,只有找到当时的工作民警才能了解清楚,且通过了解,身份证号码信息错误并未对赵荔生活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过,对于此说法,赵荔表示不服,称如果是因为户籍信息导致自己工作被他人顶替的话,就影响了自己的一生。
近日,赵荔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据她了解,出现在她户籍资料上的尾数“512”的15位身份证号码,升为18位之后尾数为“5123”,地址为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是另外一名姓张的女子在使用。赵荔称,自己多方打听到张姓女子及其丈夫电话。
10月17日,赵荔现场联系张姓女子的丈夫,对方称尾数“5123”的18位身份证号码确实一直是其妻在使用,但夫妻在外打工并未顶替他人工作。赵荔希望通过双胜派出所民警组织协商,大家坐在一起说清楚但未果。此后,双胜派出所对外办公电话拨打多日无法接通。
为此,赵荔再次将希望放在了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针对一审法院判决,赵荔表示不服,称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应向自己提供诉讼请求的相关资料,自己的档案可以不提供,但档案去了那里,学校有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2023年8月28日,赵荔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赵荔收到该院受理通知书。
▲达州市中院相关受理通知书
赵荔表示,7年了,自己的档案到底在哪里?户籍问题又究竟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份工作是否被人冒名顶替了?对于这一连串的疑问,她说,“不找到答案誓不罢休。”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摄影报道
编辑 张寻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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