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命“旺夫益子”的八字特征

何锋/文

女命“旺夫益子”,是指命运里的一种利于丈夫,同时,也有益子女的命理信息。有的人,或许结婚后丈夫就发达了;有的人则可能是丈夫获得妻助。

这里的关键是女命自己有意愿助力丈夫,不愿把心思花在其他的事情上,但不是所有旺夫的女命,丈夫就一定发达;同时,我们也不能说,丈夫富贵的女命,都一定旺夫。

但女命旺夫,至少会视丈夫为人生最紧要、亲密的另外一半;也不会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产生灾咎,伤害、疾病,或者带来拖累;

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丈夫出现危机,或者出现过失,总能给予无私的援助,或者精神上充分的安慰。

那么,什么样的女命,命局组合足够“旺夫益子”呢?或者说,女命“旺夫益子”的八字,具有怎样的特征呢?

一、旺夫的女命的八字特征;

按命理来看,一个“旺夫”的女命,大体有如下一些特点:

1、日主要中和;

所谓日主中和,也就是说,女命八字中不是很旺,也不是很弱;大体就是命主偏旺,或者偏弱这种类型。

日干最好是阴干,阳干次之,大忌女命日干是阳干还特别有力,而且旺相,这种女命大多会比较自我,个性极强,有违坤道柔顺之旨,不大会演好妻子这种角色。

尤其是极旺的女命,都是不安份的主,成格者还算有点自律,不成格者或四柱凶神恶煞太多,都是破家害夫折腾完家业的主。

过弱的女命,也不行;这种女命,自己往往缺乏独立谋事、持家理财的能力;有的甚至可能健康堪忧;遇到一点事情,就六神无主,什么事情都依靠丈夫,显然也就背离了旺夫的初衷。

2、夫星要一位,并且要有力;

大凡女命官格,杀格都是旺夫的命,也就是女命日主生在官杀月令,都会嫁一个兴旺发达的丈夫,这也是看女命旺不旺夫的一条简易法则。

女命夫星一位很重要,如果夫星多见,甚至官杀混杂,则日主内心就不安定了,朝三暮四就免不了;原局能有制化,则为另外一回事。

3、若八字中逢天月二德坐于本命,而又有印贵的,多半女命福气厚重,丈夫能够发达显贵。

4、女命八字中逢正气官星;而官星与财星都临旺地者,有印星引动,官星能够流通到日干的人;

5、八字中偏官(七杀)只一位,七杀有力有弱制或化;或者女命偏强,七杀一位得用,七杀在日支的女命;

6,八字中伤官带财,而不见官星,多半不克夫,反而能旺夫益子;但要行运也不见官星。

7,八字中,正官星一位坐于禄位之上,有没有破损的;命中食神生旺而生财,且化杀为印者,丈夫富贵。

8、八字从官杀,或者从财的女命,只要行运不背,女命旺夫,而且丈夫也能有所成就。

9、八字日主偏旺,命中用官,官星清透,或者距离日干三围,且行运在官星生旺方向的;

10、女命官星高透,日干与官星相合,官星能流通到日干,为喜用见财星生;为忌神见弱制。

11、命中夫星一位,不受其它干支十神的“合冲刑害”;

12、命局中一位“夫星”,与日主通气流通,“夫星”与日主的“财星或枭印”为邻。

或“丈夫星”虽与日主的“比劫或食伤”为邻,但逢大运时,比劫或食伤被“合冲”。这也是“旺夫”的好命。

13、命局中有几个“丈夫星”时,逢大运“合冲”了其中的一种“官和杀”而只留下另一种“官(或杀)”,也是“旺夫”的好命。

14、命局中没有“官杀”的女命,或者官杀微弱,相对来说都不是旺夫之命。

15、命中伤官旺,官杀弱;或者官杀与食伤等持;官杀明暗交集,也不能旺夫。

例1、坤造:乙丑、辛巳、辛卯、辛卯;这个八字,虽然夫星一位,命中“官杀”被合走了,不是旺夫之命。事实上,命主婚姻不顺。

例2、坤造:己亥、丙寅、甲申、丁卯;命中官星一位申金,但申金左右都是比劫,且月支冲“丈夫星申金”;故不能旺夫。

大运已巳,食神制杀,1998戊寅年,寅巳申三刑,丈夫暴病而亡。身强用杀,命中不见财星生,反而见比肩冲,且食伤俱出,不旺夫克夫。

例3、坤造:癸未、乙丑、丙申、庚寅;命中一位官星癸水临年干,生月于乙木又生日主丙火,杀印相生;

癸水虽临日主的食伤未土之上,但水命中有根源,冬天的土制不了水;所以该女命是旺夫之命,事实上了,命主的丈夫是厅级干部。

例4、坤造:乙卯、乙酉、戊子、甲寅;这个八字,命局中官杀林立,又命带财星;

且逢大运“丁亥、戊子、己丑、庚寅”都不能发挥出“去官留杀”;或者“去杀留官”。故此,不是旺夫之命。

例5、坤造:癸卯、辛酉、丙子、甲午。这个八字,官星一位,通根在夫宫,官星得令生,官星旺;命中官能生印;故此,女命还是旺夫,丈夫有官职。

二、益子的女命;

益子之命并非是指子女一定大富大贵,出人头地;至少子女平安平顺,没有大的灾祸,或者过于顽劣。

如果不是益子之命,其母应该尽量长期与子女分开少见面,这样可以减少对子女的不利程度。

1、命局中“子女星食伤”不能超过两个,不能在原命局里有“食伤乱动”的组合出现。

2、命局中的“子女星食伤”要与日主的“财星、比劫”为邻。即使是与日主的“案印、官杀”为邻,也要逢大运把“枭印、官杀”给合住或冲走。

3、命局中如果有三个食伤子女星,逢大运不能引发“食伤乱动”,否则为凶不为吉。

4、命局身弱不从,命中见有四个或四个以上食伤时,食伤无制化了;或者食伤能生财星,不是益子之命。

5、命局中的子女星,食伤不逢严重的刑冲克害,子女星最为在时柱,本身健旺有力。

6、命中七杀为忌,有食神制杀;或者食伤重,见印制食伤;或者命主偏旺,命中印枭旺,见食伤生财,财能制印;

7、八字身强,比劫重,时柱见食神伤官泄秀,而且食伤有力,益子;食伤坐禄神,就更是如此;

8、八字身弱,时柱见归禄得位,益子,而且子女会能干有为;

9、八字财重身弱,时柱见印,命中见官星流通到印,印坐禄神,也是益子之命,即使命中无食伤,也不为惧;

10、八字中七杀重,时柱见食伤制杀,子女得用,益子;为儿来救母。

11、女命身强,时支坐印枭,不利子女,枭印更严重,为“埋儿坡”;即使时柱不坐印枭,命中印旺,多不利子女;见刑克则更严重。

12、女命比劫中,身强,命中见官星与伤官,克夫益子;

13、女命食伤重,官杀弱,又见印星盗泄官杀,情况严重的,不利丈夫,但利于子女。

例1、坤造:壬辰、庚戌、己酉、甲戌;局中食伤子女星“庚金”被时干甲木官杀冲,也是星宫之间的冲克;

加之,日支酉金又被两个戌土相害,而不能稳定。故此,命主不是益子之命。事实上,女儿丁丑年车祸身故。

例2、坤:甲午、丙寅、戊戌、王子;命中无食伤子女星,日支戌中藏酉,又被年月日寅午戌三合受伤,故不是益子之命。事实上,命主无子女。

例3、坤造:甲午、丙寅、王辰、甲寅;命局中四个食伤,而自身太弱,故无能力益子,事实上,儿子女儿受过大的烧伤,儿子因火灾身故。

例4、坤造:癸酉、乙卯、丁亥、壬寅;命局中无食伤,不是益子之命;偏印格,身强,原局印枭叠叠,克子,埋儿坡。故两个儿子都短命夭亡。

例5、坤造:壬辰、丙午、甲申、甲戌;命局中两个食伤“丙火、午火”,但命中原局见丙午、甲戌生合;甲申、壬辰生合;

这样一来,水火两气冲战;故此,命主辛丑运,庚辰年儿子车祸死亡,就是因为食伤生财了。

例6、甲辰、癸酉、辛巳、壬辰。八字身强,原局时支坐印,故此,不利子女;2006年己巳大运,丙戌流年,偏印出干,流年冲子女星墓库,故子女生病,至今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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