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 为群众排忧解难——记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刘春荣

平安龙江网讯 刘春荣是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在人民法庭工作30年,始终坚守着对党的审判事业无比忠诚的信念,帮群众解难,心系群众、秉公执法、廉洁办案,在忘我工作中追求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曾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黑龙江省“十佳”公仆等荣誉称号。

刘春荣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案件7000余件,平均每天审理案件2.2件,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19年她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07件,调撤率达到93%,无发改、无信访、无超审限、无错案,案件质效在哈尔滨市65个人民法庭法官中连续5年排序第一。

爱岗敬业,扎根基层

兴隆法庭地处巴彦县北部,辖区西邻呼兰,北邻绥化、庆安,东临木兰,辖区有6个乡镇,20多万人口,案件数量年均在500件以上。

自参加工作以来,刘春荣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一干就是30年,由于各种原因,兴隆法庭的干警始终没有按标准配备,就只有她这一名法官。为此她贪黑起早,放弃节假的休息,加班加点地审理案件。

一次,因为过度劳累,刘春荣病倒了,医生让她在家休息治疗,但有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就定在当天开庭。原、被告双方本来是住了多年的邻居,但因为耕种的土地相邻,为了一垄耕地而争执多年,甚至大打出手,派出所也处理过他们的纠纷,但都没有任何效果。考虑到如果延期开庭可能导致双方矛盾更加激化,她坚持正常开庭。庭审时,她一边挂着吊瓶一边组织庭审。在调解阶段,她耐心地向双方释明法律,并请来村委会主任一起做工作,劝导双方各让一步。看到她因高烧而通红的脸,听着她因咳嗽而沙哑的声音,原、被告终于被打动了,他们说:“刘庭长为我们这点事有病都顾不上治,挂着吊瓶为我们调解,我们再争这点东西真是对不起你呀。”看到他们在调解书上签字,昔日拿刀握棒的手握到了一起,刘春荣欣慰地笑了。

情系百姓,排忧解难

法庭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窗口,也是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前沿阵地。多年来,刘春荣时刻把群众的疾苦挂心上,把百姓的冷暖放心头,竭尽全力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5年春节年三十的晚上,刘春荣正要给家人包饺子准备年夜饭,忽然接到了值班干警的电话,说法庭门口躺着一个老太太非要告自己的儿女,不给处理就不走。

听到这个消息,刘春荣立即赶到法庭,在交谈中了解到老人已82岁了,有四个儿女,都住在一个村,她在儿女家轮流生活,由于分房子和土地引发矛盾。

刘春荣和值班干警立即开车和老人一道来到了老人的大儿子家,也将其余三个子女一起叫来。她对老人的子女慑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签订了赡养协议,一场家庭纠纷就此化解。

从老人家出来时,已是午夜时分,虽然刘春荣又一次失去了和家人吃年夜饭的机会,但能换来千家万户的团圆,她的心里仍然充满了幸福感。

几年来,刘春荣的足迹已走遍了辖区的每一个社区、村屯,成了名符其实的“本地通”,同事们开玩笑地说,只要你说出一个屯名,甚至这个屯里的“名人”,就是蒙上刘庭长的眼睛她都能找得到。

牢记宗旨,廉洁自律

俗话说“官司一进门,两头都托人”。由于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有这种想法的就更多。刘春荣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亲戚多,同学多,朋友多,一旦有了案子,大家就想方设法地找她疏通。但在法律、亲情、友情面前,刘春荣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绝不用手中的权力为她自己谋取一分一毫私利。

2016年夏天,刘春荣同学的弟弟因为交通肇事致人受伤而被起诉到法庭,开庭前一天下午,同学来找刘春荣要求给予其弟弟关照。刘春荣向她耐心解释法律规定,表示只能依法判决。同学听了后很不高兴,转身摔门而去。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发生在刘春荣身上这样的事还有很多,虽然也为此失去了一些“亲戚朋友”,却赢得了辖区百姓的认可,树立起了一名党员法官应有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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