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0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表述,公司统一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新增公司制度的情况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订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本制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序号为1-2、4-19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序号为3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序号为1-11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序号1-11、18的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1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秀峰先生、孔维先生、姜云涛先生、张岩先生、朱兴功先生、姜春来先生、于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安平先生、凌虹女士、施维先生、李雪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安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吴安平先生、施维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凌虹女士、李雪田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冯大强先生、李洪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

(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三)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秀峰,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兼任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金妍迪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秀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维,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学位,教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曾于美国马里兰大学药学院、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兼任吉林惠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截至目前,孔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448,497股,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云涛,男,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吉林省政府特殊津贴。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姜云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岩,男,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工商学院财政学专业毕业;东北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吉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编辑,吉林省民政厅计财处、办公室、救灾救济处干部,吉林省民政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调研员,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总经理,长春市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春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凯美斯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兴功,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会计师,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长春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干部,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云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长春金尚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朱兴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春来,男,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学位,教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曾于美国杜克大学医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历任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公司研发总监、副总经理。兼任吉林惠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瑞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姜春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8,939股,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冰,男,1977年8月出生,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区经理,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区经理、销售部副经理,北京瑞尔盟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祥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销售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销售大区经理、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于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3,397股,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安平,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教授,注册会计师。1983年7月-1998年4月,担任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助教、讲师、副教授、经济管理系主任;1998年5月-2020年4月,担任长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旅游学院副院长、院长,长春大学审计处处长;2008年8月-2018年11月曾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9月-2021年9月曾担任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9年3月-2023年1月,担任长春光华学院教授、金融学院院长、副校长;2023年2月至今,担任青岛黄海学院金融会计系教授。2024年1月至今担任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88690)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安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凌虹,女,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免疫学专业,博士学位。1990年7月-2001年9月,历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微生物学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2002年9月-2004年8月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生物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1年9月至今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微生物学教研室教授;2017年7月至今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免疫学教研室教授;2001年9月-2020年9月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微生物学教研室副主任;2017年7月-2020年7月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免疫学教研室代理主任;2004年5月-2023年4月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寄生虫学教研室主任。

截至目前,凌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施维,男,1959年7月出生,民盟盟员,毕业于吉林大学化学系,理学学士;后于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生化科攻读医学硕士,国家公派至日本大阪大学医学系攻读医学(免疫学)博士。1982年-1985年,任北京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免疫室实习研究员;1988年-1993年,任北京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分子遗传室助理研究员;1993年-1995年,任日本大阪大学细胞工学研究所免疫室研究员;1999年-2001年,任日本大阪大学微生物病研究所分子免疫室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外国特别研究员;2001年-2006年,任加拿大安大略癌症研究所加拿大国家健康研究院(CIHR)特别研究员;2006年-2024年,任吉林大学分子酶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授;2017年-2023年,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施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雪田,男,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1995年9月-2017年7月,历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副庭长,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1月-2019年12月任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合伙人;2020年1月-2023年12月任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目前,李雪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大强,男,1966年5月出生,民盟盟员,毕业于大连轻工业学院,学士学位,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历任长春市啤酒厂工艺员,长春高新酶制剂厂技术负责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研究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兼任吉林惠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冯大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8,787股,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洪谕,男,1984年9月出生,民革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法务商务部部长。

截至目前,李洪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2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0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5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卓越大街13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

至2024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12月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佟雪莲,电话:0431-81871518。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3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1月21日,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大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围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稳健、规范发展,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冯大强先生、李洪谕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公司已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表决情况:

2.01《关于提名冯大强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关于提名李洪谕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4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阳,女,198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执业药师,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历任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专员;公司人力培训专员、招聘专员、招聘与培训主管、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杨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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