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基本情况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021年4月27日,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认购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中融-丰腾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B1类信托单位1,000万份,业绩比较基准7.2%/年,期限12个月。
2022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融信托的《中融-丰腾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管理报告》,由于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方(以下简称“融创方”)未按期履行其在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支付义务,信托计划B类信托单位自动进入延长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投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融信托发来的《中融-丰腾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23年第1季度定期管理报告》文件显示,截止本公告日,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和销售受阻的影响,叠加“保交房、稳民生”而导致预售资金的监管加强,融创方仍未能如约履行交易文件项下的资金支付义务,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不能如期获得足额分配。进入延长期以来,中融信托采取相关措施如下:
交易对手违约以来,除持续敦促融创方履行资金支付义务外,中融信托一直在持续积极沟通交易对手等相关方,寻找销售盘活、资产重组、AMC合作、合作开发等的可能,同时也在坚决推进信托计划司法诉讼、抵质押物等相关资产司法处置。
针对信托计划底层资产的基本情况以及近期房地产市场回暖的迹象,中融信托当下项目处置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强推进塔子湖置业K3地块销售盘活方案、天津资产重组方案,同时稳步推进信托计划整体诉讼,以推动各底层资产的变现、逐步实现信托计划份额退出。
本信托项目风控措施具体包括:(1)融创集团保证担保;(2)武汉塔子湖置业90%股权过户及10%股权质押担保,河南从元企业管理咨询66.33%股权质押担保及河南融创元汇企业管理咨询1%股权质押担保;(3)塔子湖置业K3地块、天津津南区合计49宗地块、大连开发区2宗地块土地抵押,融科天城写字楼199套现房抵押。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该信托产品本金77.96万元和收益73.97万元,信托产品剩余本金和展期期间剩余投资收益将按展期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进行回收。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加强与中融信托的沟通、联系,督促其加快处置进程,尽快向本公司兑付余下的投资本息,公司保留采用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该信托产品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根据2021年下半年起房企流动性普遍吃紧和2022年以来宏观经济下行、期房项目停工、住房需求动能减弱等因素导致房地产销售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结合操盘房企的资信和外部信用评级及增信保障措施等情况,不再考虑信托产品预期收益,以该信托产品的投资本金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期末公允价值进行列报,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公司合并利润表,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信托产品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388.50万元。
为防范地产类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了分散投资的原则,故单一产品投资金额不大,导致投资笔数相对较多,并且公司从2021年下半年起暂停了地产类信托产品投资。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24笔,存量产品余额为25,500万元,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或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合计为3,375.57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12笔,存量产品余额为10,829.45万元,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或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合计为5,038.13万元;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12笔,存量产品余额为10,578.34万元。
该等地产类信托产品的展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金周转,公司自有资金能够完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且无银行借款及其他有息负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