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吴宗宪。(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0月23日电/大法官日前开“宪法”法庭,宣布死刑部分合宪,引发实质废死争议。有“立委”质疑,37个已经被判死刑定谳的死刑犯,可能因此被放回社会?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宗宪批,“法务部长”郑铭谦回避回答关键问题,这些人若回到无罪推定程序就要放人,羁押最多也15个月,连“司法院”幕僚都私下坦承这些问题无解。
吴宗宪22日在《大新闻大爆卦》节目表示,民进党“立委”吴思瑶跟“法务部长”郑铭谦一搭一唱。吴思瑶问的问题,跟郑铭谦回答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吴思瑶问说:这37个死刑犯现在会不会放出来?郑铭谦说,他们现在收容中...什么的,跟你扯一大堆,然后:收容不会计入刑期、所以不会出来...云云。
“但是那天我刚好是会议的主席,所以我很生气!但是我也没有骂郑铭谦,我就问郑铭谦:你为什么没有回答吴思瑶的问题”?吴宗宪质疑,因为吴思瑶的是问郑:这些人会不会出来?她是要问给人民听,但郑就套好招、骗人民说不会出来?所以自己那时候就跟郑铭谦说:“你没有回答吴思瑶的问题,你回答她“她要的答案”而已”。之后自己质询郑铭谦的时候,就问到他完全答不出来。
吴宗宪指出,因为这37个死刑犯,在“检察总长”非常上诉完毕之后,回归到普通法院审理,这些人就会走回“无罪推定”的程序了。那无罪推定中的话,法院不让他回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他羁押!但是《刑事诉讼法》第101跟101-1条,他就只有那几个条件能够羁押。
“不符合这几个条件的话,是不能羁押”。吴宗宪强调,自己看这37个死刑犯,几乎都不符合这些条件!那不是就是回到普通法院审理之后,人就押不了了?就算法官愿意裁定羁押好了,最长也只能押15个月。羁押3个月、延押12个月,走完之后,人还是得放!
吴宗宪说道,结果大法官(“释宪”结果)又要求要精神鉴定、要什么鉴定,15个月根本走不完!“所以在判无期徒刑的时候,人就放掉了”。还没判,人就放掉了。判了以后,他们又可以申请假释,又可以回归到社会。大法官都没想到这个问题,大法官只是在他的宣判文字里说:大家要注意羁押的问题。但是他们根本搞不清楚,这些人根本不能押!郑铭谦不会不懂,“司法院”秘书长、法官也不会不懂。
吴宗宪透露,在场有很多“司法院”的幕僚,都是法官、检察官,自己几乎都认识,还包括自己在检察官实习时候的指导老师。自己就说如果讲错了当场反驳都可以,但是大家都讲不出话来。甚至有几个回家之后,晚上打电话给吴宗宪说:“你讲的这几个问题,真的是无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