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清洁能源,光伏产业是政策导向型和资金导向型的产业。光伏这一清洁能源正逐渐成为碳中和绝对主力,这直接利好光伏产业发展和光伏发电企业收并购项目持续走热。
对光伏发电企业的股权价值合理评估对于实现光伏产业投资的市场化、利益化、合理化等方面意义重大。但是受制于光伏电站运营政策的连续性风险和电站本身质量带来的安全运行风险等,全行业尚未对光伏发电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达成统一共识,常见的光伏发电企业股权估值方法包括净资产价值评估法(成本法)和现金流量贴现法(收益法)两种。(受相关流通市场条件的限制,一般无法取得足够的、可参照的在现金流量、增长潜力、风险、技术和经营等方面与被评估光伏发电企业单位类似交易案例资料,不具备市场法评估的比较条件。)
一、净资产价值评估法(NAV)
顾名思义,净资产法就是将光伏电站资产的剩余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资产原始投资金额、运行期限等因素,确定光伏电站的资产剩余价值,由于光伏发电企业资产的明细清册记录较易取得,各项资产的价值均可通过市场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故适合采用净资产价值评估法进行评估。现有市场资料显示,在已签订光伏电站转让的合同中,大部分都是以光伏电站所属光伏发电公司的净资产价值作为定价依据。
二、现金流量贴现法(DCF)
现金流量贴现法又称拉巴波特模型(Rappaport Model),是在考虑目标公司未来资金流量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的情况下,将发生在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按既定的贴现率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K)统一折算为现值再加总求得目标企业股权价值的方法。利用的折现率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一般为考虑了投资风险后,收并购方要求的最低投资收益率(ROI)。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光伏行业仍是一个发展中的非完全成熟的行业,近些年来运营成本和产品价格趋势不断波动变化中,光伏产业的补贴政策和相关税收政策对电站运营未来资金流量的影响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