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区别?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有什么区别?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区别?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作为"名商标",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认定机构不相同:

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知名商标则一般由地(市)工商部门进行认定。

2、认定标准不相同:

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3、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

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必须是注册商标。

同时,三者之间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为每一个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商标使用人使用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可以逐步演化成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也有可能淡化成著名商标甚至是普通商标。

一、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除具有显着性和可视性等一般商标的特性外,还有竞争力强、知名度高、信誉度好、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驰名商标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说不仅是一项知识产权,更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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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都没有对此作出任何形式的界定,具体标准一般由公约各成员国自主确定。

我国在认定驰名商标时,主要考察五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看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是看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是看该商标的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是看该商标作为驰名 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是其他因素。

当然,在认定一个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时,并非要求同时具备以上五个条件。

为防止和减少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发生,我国现行《商标法》援引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相关规定,从两个方面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一是规定了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是规定了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国驰名商标有:红塔山、五粮液、联想、海尔、东风、哇哈哈、长虹、万科等。

二、著名商标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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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

一是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期满三年;

二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省内或国内同类产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且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好的市场信誉;

三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或者国内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

四是该商标注册人有健全的商标使用、保护和管理措施。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

三、知名商标

知名商标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围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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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名商标的认定,各地标准不一,但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该商标是本地(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

二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在当地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三是企业综合效益好,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两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税等),在当地同行业中领先;

四是注重对商标的广告宣传,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五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消费者投诉率低;

六是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

自知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企业字号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其他经营者不能擅自使用被认定为知名商标的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或与其近似的名称。

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目前我国商标法律并未有“防御商标”的相关规定。

什么是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一般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若干近似商标。这些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这种相互近似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都使用,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他人仿冒或注册,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商标。

防御商标与联合商标有哪些区别?

1、商标标识的区别:

(1)防御商标与其注册的正商标为相同的商标。

(2)联合商标则是与其注册的主商标不同却近似的若干商标群,联合商标可以分别获得注册,但其中每一个商标都不得单独转让,而必须整个联合商标一同转让,联合商标使用许可也如此。

2、注册类别的区别:

(1)防御商标的注册范围一般与主商标所核定适用的范围不相同,是在其他的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上。

(2)而联合商标的注册则是在与主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

3、获得注册的难易程度区别:

(1)防御商标的注册人一般为驰商标的所有人,而且申请较难获准。

(2)联合商标的注册人不一定是驰名商标所有人。

4、关于撤三条款的适用区别:

主要主商标使用,联合商标中未被使用的商标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可能被撤消该商标的规定的限制。防御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可能被撤消。

防御商标与联合商标的目的?

1、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的注册目的相同:均为保护驰名商标不受侵害,防止他人影射。

2、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也在于适应企业发展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

中国商标法其实并没有规定联合商标的内容,但不少厂商实际上应用了联合的策略,充分发挥了联合商标的作用。

事实上,联合商标不一定都使用,但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满三年不使用,商标局有权撤销该商标的注册,这个矛盾需要妥善解决。在现行法律不没有修改之前,可以采取广告的方式对这些商标加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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