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永年:为什么要重(zhòng)读《道德经》?
在中国传统中,在《道德经》注释上,归纳起来,无非有几种主要的趋势。第一,《道德经》的“儒化”。“儒化”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儒家有效地排斥了道家思想,甚至故意诋毁道家的思想。儒家是中国的思想正统,对“异己”意见一直加以排斥。正如美国学者牟复礼先生(F. W. Mote)所说,道家“呼吁一种自我中心的个人主义,而儒家强调个体要在社会中尽其才能” 。道家和儒家之间的不同可能要比牟复礼先生所概括的复杂得多,因为两者代表两个不同的思想系统。道家不仅关心社会,而且也关心自然,并且要在自然和社会之间构架关联。而儒家主要关心的是社会,对自然(犹如对“鬼神”)抱“敬而远之”的态度。
其二,儒家有效地把道家一些和儒家相关的思想加以儒化地解释。尽管儒家和道家同样关切社会现象,但关切的基点很不相同,例如道家在其对自然观察的基础上强调人的平等性,而儒家则强调人的差异性和等级性。在这方面,汉朝之后的儒家利用其在官方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霸权”地位随意解释道家。
第二,《道德经》的被“神化”或者宗教化。也如牟复礼先生所说:“在中国历史上,道家对很多中国人来说展示了一个充满玄思妙想的神国仙境。”这主要是道教所为,不过也是儒家(和佛教)所乐见的。在普通人眼中,道家和道教就是同一件事情。人们忽视了道家和道教之间的深刻区别。例如,道家提倡“顺其自然”,而道士则臆想战胜自然、炼丹成仙。道教对《道德经》的“神化”过程也往往是庸俗化的过程。很显然,历史上,道家被演变成为很多人的一种文化生活,而不是其他的。
第三,《道德经》与考据研究。从研究的方法论来看,研究者们的重点历来就是考据式的。这种情况和前面所提的西方情况类似,无论是历史学家、考古学家或者古文献专家,都是从考据的角度来研究《道德经》,而少见把它作为一个思想体系来研究和发展的。考据固然非常重要,是研究的第一步;但仅仅限于考据,作为一种思想体系的道家失去了发展的原有动力。儒家在汉代之后经宋朝理学到明朝王阳明心学都有发展,但道家则缺少类似的发展。
所有这些原因,造成先秦之后道家在思想史上地位式微。尽管道家从来没有离开过中国思想史的舞台,但仅仅是作为其他思想的一种补充,而失去了主体性。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很大的遗憾。
只举一个例子,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根据统治者人数的多少对古希腊的各种政体做了科学分类,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再根据施政目的,从这三种政体中产生出三种变态政体,即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道德经》则根据统治者和老百姓的关系对政体做了分类,用今天的术语来说,就是根据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或者政府和老百姓的关系)来对政体分类。我觉得这个分类既符合中国传统,也更为科学,因为不管什么样的社会,总是分成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两个部分。
▲ 老子画像,来源:网络
国学泰斗饶宗颐先生曾经兴奋地说,近二十年的考古新发现,特别是大批楚简的出土和研究,有可能给21世纪的中国带来一场“自家的文艺复兴运动以代替上一世纪由西方冲击而起的新文化运动”。
饶老这番话里面提到了两场运动,一场是欧洲人的文艺复兴运动,一场是中国的新文化运动。“自家的文艺复兴运动以代替上一世纪由西方冲击而起的新文化运动”,就我自己的理解,这里的关键是对人的理解。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把人提高到主体地位,而新文化运动则是一场政治启蒙运动,没有把人带入到历史发展的主体过程中去。
在人的问题上,中国文化呈现出复杂的两极性。一方面,中国文化对人的重视是其他文化所不及的。《礼记·礼运》大同章(简称《礼运》大同篇)表述得淋漓尽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这一大同思想数千年以来一直是中国人的理想,一直延续到今天。近代以来,康有为曾借孔子之名撰写了《大同书》。孙中山先生把此作为其政治理念,说“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毛泽东也说过,“《大同书》所写就是我们共产主义者要建立的理想社会”。无疑,“大同”理念是关乎人的,至少是关乎人的“处境”的。
再者,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隐含着深厚的人本主义精神。孟子赋予老百姓“革命”的合法性,官方主体意识形态儒家也一直强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传统社会数千年也的确不断发生这种“革命”,即改朝换代,“天命”从一个朝代转移到另一个朝代。不过,且不说传统政治下普通人的“处境”,每次“革命”都是以牺牲大量的老百姓为代价的,或者说每次“革命”都是人的危机。实际上,如何逃避这种周期性的“改朝换代”的“周期律”是近代以来历代中国政治人物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其中,最著名的属毛泽东和黄炎培之间的“窑洞对”了,毛泽东告诉黄炎培,共产党人已经找到了方法,即民主,把权力交给人民。
但另一方面,人们也发现传统上的中国人本主义和西方人本主义很不相同,不能混为一谈。今天,这种不同也是很多人对“中国是否已经走出周期律”抱不确定态度的主要原因。不同在哪里呢?很简单,在西方,人是主体;在中国,人是客体。尽管事实上,在西方,人也并不永远是“主体”,因为在不同的时代,作为“主体”的人经常被其变化着的环境所异化,包括政治、资本等。不过,人成为主体的理想一直是存在着的,并且不同历史阶段,人也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而斗争的。
与之比较,正如《大同书》所示,尽管中国文化强调改善人的处境,但人从来就没有成为主体。在传统中国,权力始终一贯是社会的本体和主体。中国很早就发展出了“养民”的概念,即把老百姓作为治理客体来对待。官方意识形态即儒家基本上是一种现实主义的统治哲学,即从人的特性来理解有效的权力行使。儒家对“民”的关切,其核心也是皇权,即避免皇权被“民”所推翻,从而失去“天命”。孟子赋予“民”“革命”的合法性,但从关切人到“革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儒家除了发展出一些有助于统治和消解“民”起来“革命”的机制,例如科举考试和提供最低生存环境,并没有发展出能够“为民”的任何有效机制。很容易理解,数千年的中国历史没有发展出任何类似西方的“人权”概念。
中国社会没有像欧洲社会那样的“人是平等”的假设。欧洲人的“上帝”和“自然法”都是假设,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因此他们可以说“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或者“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中国儒家没有这样的假设,而是通过社会观察到,人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中国文化对人的定义都是置于这五个基本关系之中,即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和朋友。从社会阶层看,中国也有“士、农、工、商”四阶层的意识形态安排,也具有等级性。尽管承认社会的等级性,但中国文化认为,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现社会阶层的流动。从哲学层面,中国没有西方那种“原罪”和“性恶”概念。传统儒家信仰的是“性善”,因此强调教育,并且是“有教无类”。科举制度在实践层面为社会阶层流动提供了制度机制。
在重新强调现代化的今天,关键是实现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实现的起点则是每一个人对他人权利的认同。那么如何进行一场饶宗颐老先生所说的“自家的文艺复兴运动”呢?我想,我们要回归到老子和《道德经》。在所有经典里面,只有《道德经》把人置于自然的,因此也是平等的位置。循着《道德经》,人们不难发掘出中国文化对人权的关切,甚至是人权的概念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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