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设施是保障道路畅通的安全屏障,市民不能为贪图出行方便而私自拆除、移动、破坏,否则,会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近日,在东莞塘厦镇,就有一男子擅自拆除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被公安抓获处罚。
整齐有序的护栏
被人切开了口子
近日,塘厦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塘清西路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隔离护栏不翼而飞,破坏后形成的缺口成了一些人走捷径的“便道”,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如此同时,塘厦交警也收到市民投诉,称有些车辆利用非机动车道的缺口停车,对出行带来不便。
随后,交警大队对该路段进行排查,通过公共视频回放,发现某饭店门口,有一黑衣男子将安装好的非机动车道护栏拆掉两段放在一旁,违法事实清楚。民警锁定目标后,将违法嫌疑人汪某传唤到交警大队调查处理。在民警的盘问下,汪某对自己私拆护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他说,自从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后,自己打工的饭店生意受到影响,老板就叫他把门口的非机动车道护栏拆下来,留个缺口给顾客到店门口停车,汪某便开始了自己“拼装”的行为。然而汪某没有意识到,自己私拆护栏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私拆护栏
男子被罚1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汪某因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1500元。经过这次教训,汪某称再也不敢做了。
交警提醒
破坏道路设施违法
交通护栏是保障道路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经交警部门结合具体路段的实际情况,经过多方论证而设置的,起到预防事故和调节车辆行人秩序的作用,切不得擅自移动、拆除、损毁。否则,将要负法律责任,轻则罚款和行政拘留,重则负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公共设施,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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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
编辑:黄俊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