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被野猪咬成重伤:仍在ICU无苏醒迹象 当地林业部门正积极处理

3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远口镇,43岁村民龙先生被一头约300斤重的野猪咬伤,野猪将他的头骨和大动脉咬破,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此事经红星新闻报道后引发关注。(>>此前报道:贵州一男子被300斤野猪咬破头骨仍在ICU抢救 村干部:伤人野猪已被击杀)

事发后,当地镇村迅速开展救治救助和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4月2日,龙先生的亲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龙先生仍在重症监护室,人处于昏迷状态,没有苏醒的迹象,“当地相关部门很重视,有关人员已到医院看望慰问,并表示会积极协助处理补偿事宜,尽力帮助这个家庭。”

▲被野猪咬伤的龙先生

龙先生亲属介绍,3月31日,龙先生在干活时听说有野猪在河边,便跑去看。当时围观的人很多,野猪突然冲向人群,龙先生不幸成为攻击目标。“野猪将他冲撞在地,疯狂撕咬他的手和头部,导致其头骨被咬破,几根大动脉和静脉也被咬断。他的叔叔拿着一根碗口粗的木棒,用力击打了野猪十几下,野猪才松口。”这名亲属说。

事发后,龙先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伤人野猪被处置后已死亡。

据了解,天柱县林业资源丰富,全县共有林地面积23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7.39%。龙先生所在村的村民告诉记者,近年来,村里时有野猪出没,它们破坏庄稼,让村民们防不胜防。“伤人还是第一次。目前,村里已经通知大家注意防范,以防野猪再次伤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2021年,贵州省出台《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享有依法取得政府补偿的权利。包括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对合法养殖的畜禽及其他养殖物造成伤亡,在依法承包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经济林木及其他种植物造成损毁,对合法财产造成损毁,以及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情形,可以依法取得补偿。

该《办法》明确了补偿标准,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救治费由政府进行全额补偿。医疗救治期间的误工损失按照所在县上年度就业人员日平均工资计算。残疾补偿金为上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至10倍。造成死亡的,丧葬补偿金为上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死亡补偿金为上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倍。

4月2日下午,天柱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林业部门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处理方案已经上报到州里。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图据受访者

编辑 张寻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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