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不满媒体人周玉蔻在媒体人上指称他“抛妻弃子”等语,提告求偿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底判决周玉蔻与“民视”连带赔偿200万元,周赔20万元。双方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20日维持判赔金额,且判不得再散布“不认骨血”等内容,但仍可上诉。赵少康对此表示,周玉蔻捕风捉影随意指控,乱骂人获得的有形无形好处太大,绝非区区220万的赔偿所能遏止。
周玉蔻于2012年9月17日在社交媒体发文,指赵少康“老赵啊老赵,在我是非大旗、肃清邪魔的名单上,你的列名甚为末路…关键字:家暴…抛妻弃子…不认骨血”等语。同年月19日,周在“民视”政论节目中表示,“那我就告诉你(赵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儿子、不认骨血,抛妻弃子”等语。
对此,赵少康提起民事诉讼,向周玉蔻与“民视”连带求偿1000万元,且须移除污蔑他的言论及节目影片,不得再发表或散布。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0月判决周玉蔻与“民视”应连带赔偿200万元,周玉蔻应给付20万元,“民视”及周玉蔻应移除相关言论,双方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0日认为,周玉蔻应赔偿赵少康20万元,并从社交媒体上移除相关内容,另外周玉蔻与“民视”共同侵权部分,应连带赔偿200万元。
赵少康对于二审再度胜诉,发布三点声明回应。首先,对台湾高等法院再次判决周玉蔻及“民视”败诉表示肯定,但也认为赔偿220万不足以吓阻周玉蔻继续假藉言论自由,利用媒体诽谤他人表示遗憾。
其次,周玉蔻提出的等等不实情事,自己已有拿出证据,证明确已给付可观赡养费予前妻及长子,并持续照顾长子的生活至大学毕业,并非不顾妻儿,高等法院再度判决周玉蔻败诉。
最后,赵少康感叹,周玉蔻捕风捉影随意指控,乱骂人获得的有形无形好处太大了,绝非区区220万的赔偿所能遏止,难怪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假言论自由之名,诽谤中伤许多无辜的受害者,此有法院判决可以证明,法律必须加以严厉制裁。他表示,“至于赔偿金额是否上诉三审,会再和律师讨论,所有赔偿金额,我会捐做公益。”
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林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