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转入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0月15日起,调整本基金转换转入最低金额的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493 / B类004494 / C类005149)

二、调整内容

1、自2024年10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各其他销售机构(不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微信交易平台,下同)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个账户单笔转换转入最低金额(不含交易费用,下同)不得少于1元;

2、自2024年10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各其他销售机构转换转入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个账户单笔转换转入最低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

3、自2024年10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各其他销售机构转换转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账户单笔转换转入最低金额不得少于10元。

如投资者提交的转换申请中单笔转换转入金额少于上述最低金额限制的,则该笔转换申请将确认失败,投资者将仍持有原转换转出的基金。

各其他销售机构对上述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其他销售机构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述最低限额。

本次调整内容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转换转入最低金额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huatai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咨询有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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