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43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作了进一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