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女职工黄某,在朋友圈发布信息,自称遭遇区文体旅局局长以转正为由要挟与其发生男女关系,“指天为誓:绝不屈服,哪怕鱼死网破,哪怕玉石俱焚!”
8月12日晚,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官方微博通报,该女子反映的情况查无实据,是为了个人利益诉求编造该信息。黄某自行删除该信息。
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的新聘用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私利,就敢公然编造上级领导试图以权力逼迫自己发生性关系的消息,并发布在网上。那么,我们或许想不通的是,她能从中得到什么利?
在体制内生存的普通职工都知道,官大一级压死人,别说编造谣言,就是真有其事,要想将其捅破,都要冒着被开除失去工作,成为身边同事、亲朋好友眼中的异类的风险。所以,若真有其事,且大胆揭穿,那和玉石俱焚真是有一比。
若确有其事,我们敬佩黄某是个英雄。然而,经调查,所有的信息都是子虚乌有、肆意捏造。
那么问题来了,我想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编造领导性骚扰自己的谎言发到网上,就能给自己带来私利,带来什么样的私利?官方的通报里,没有说清。
若是黄某真的是脑袋不清醒,罔顾法律尊严,公然捏造谎言制造舆论,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黄某所在的单位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也就是人们都熟知的执法机关,在执法机关工作,却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那她究竟是怎么混进去的?难道又是关系户、走后门?这个得查清,否则执法者不知法,老改性如何信服?
这件事也告诉人们,编造、传播谣言,是违法犯罪行为,轻则行政拘留,重则判刑,并赔偿受害者损失。且不可一时任性,肆意编造谎言在网络上传播,最终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