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公告,自2024年11月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波动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1月2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1月6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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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选自“国家发改委”,智通财经编辑:刘家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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