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

新华社上海6月22日电题:邹碧华: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

新华社记者黄安琪、兰天鸣

2014年12月10日,时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邹碧华,在赶赴一个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感不适,送医院抢救终告不治,生命定格在47岁。

2014年7月,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大幕。邹碧华正是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

为了提升法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建立法官员额制,即法官占队伍编制总数的比例限定为33%。

过去,法院内部“混岗”模式导致法官基数普遍高于员额比例。在司法体制改革初期,不少年轻法官,特别是助理审判员,担心员额控制会影响今后职业发展前景。

是遵循司改精神择优选取办案骨干,还是“论资排辈”?邹碧华强调并且始终坚持,一定要腾出员额让年轻人有机会参与遴选。他认为衡量一个法官的水平不能单凭“计件”,因为“简易案件占用时间较短,疑难案件可能占用法官很多的精力”。

邹碧华的同事回忆说:“一个双休日,我们把某家试点法院200多个法官的案件办理情况数据交给他,没想到他认为案件难易度无法从数据中看出来,必须看案卷,他让我把这些法官的案卷材料调出来给他看。”

此后,邹碧华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旨在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

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也是当时上海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

邹碧华认为,“摸清现状”是制订改革方案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他不怕“得罪人”。一方面,邹碧华对上海各级法院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数量进行了梳理;另一方面,在全市法院做调查问卷,内容主要涉及各基层法院是否存在行政干预的情况?如果存在,有多少?并且还会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此外,邹碧华倡导建立职业共同体,争取各界对司法改革的共识,让法律从业者看见了光亮、增强了信心。

“有的法官显得非常强势,不愿意多听律师解释;有的法官在法庭上不注意听取律师的陈述和意见,或者在感觉律师陈述和意见与自己内心认知相左时,随意打断律师发言……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治理,将会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巨大伤害。”邹碧华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

就在邹碧华逝世的前一天,他所主导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邹碧华去世后,被先后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改革先锋”“最美奋斗者”“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不断深化落实;审判管理评估日益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全流程无纸化庭审在更多法院成为常态;更多年轻法官正在工作中崭露头角……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燃灯者”,邹碧华一直激励着广大司法干部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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