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青年报】;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评定律金增同志为烈士的批复,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评定律金增同志为烈士。2021年8月2日,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肖庄户村32岁的小伙子律金增,为救落水女童,献出了宝贵生命。
2021年8月2日,天津蓟州区夏家林村三个女童在村附近的关东河河边游玩,13岁的小雨(化名)为捞取落入河中的救生圈溺水,另两个孩子立即找人营救。32岁的律金增开车经过附近,听见有人呼救,连衣服都没顾上脱就跳入河中救人,不料律金增在下水救助过程中也发生溺水。当天18时许和18时40分许,二人分别被送往区人民医院抢救,20时38分许,噩耗传来,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8月5日,为表彰律金增勇救落水学生的行为,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向其家人颁发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