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热播,电影中的哪吒等卡通人物形象受到网友追捧。在网上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商家售卖关于影片的周边产品,在T恤衫、手机壳、抱枕上印有电影中的哪吒形象,售价几十到一百多不等。电影方已指定了一家店铺作为周边的官方售卖者,“有专人在负责追究其他侵权的店铺”。律师表示,电影中的哪吒形象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应当受到保护,未经许可的销售、使用都是侵权的。(7月29日《北京青年报》)
据报道,《哪吒》票房已破7.5亿元,打破多项国产动画电影的票房纪录,按照这个势头,很有可能超越《大圣归来》的票房,成为国产动画电影票房第一名。《哪吒》已经成为现象级动画电影,引起广大观众的热情追捧,也掀起了一股“哪吒潮”,带动影片周边产品的热销,印制有哪吒形象的商品,在网上比比皆是。不过,这些周边商品绝大部分未获得授权许可,乃是侵权产品,给《哪吒》版权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打击。
动画电影人物形象具备独创性的情况下,属于《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可单独使用的作品。新版《哪吒》的丑萌形象颠覆了传统设计,暗黑风格的烟熏妆、随口而来的打油诗、手插口袋的拽拽造型,令其具有鲜明的独创性和辨识度,很容易与其它动画人物区别开来。而且,《哪吒》里的其它动画人物形象,也有别于传统形象,乃是电影方独立设计、制作而成,拥有完全的自主版权,其周边商品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据《哪吒》电影方声称,仅指定一家电商店铺作为官方授权销售商,其它电商店铺均为授权,所售商品均为山寨货,“有专人在负责追究其他侵权的店铺”。显然,目前电商平台上其它未获授权店铺所售哪吒周边商品,均已经侵犯了电影方的知识产权,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品牌伤害,电影方有权依法索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动漫周边产品作为动漫衍生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其市场规模通常大于内容市场规模,而且,动漫周边产品具有粉丝效应,并依托知识产权的保护,拥有非常大的溢价能力,产品的利润率高,是动漫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盈利环节。比如迪士尼拥有众多知名动漫形象,借此推出各种动漫周边产品,聚拢无数粉丝,并逐步建立起一个个强大的IP,打造成一个庞大的“迪士尼帝国”。
与日美等动漫强国相比,我国动漫周边产品市场仍存在较大差距,盗版侵权问题太严重,令动漫制作方的利益比例失衡,过度依赖于动漫票房收入,缺乏周边产品利润支持,导致可持续性很差。因此,从我国动漫产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制作方不仅要生产精良的动漫作品,还要加强周边产品的推广,逐步塑造起动漫品牌形象,搭建牢固的利润“护城河”。显然,各方需要高度重视国产动漫的知识产权,监管部门应依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电商平台也要清理侵权店铺和产品,对动漫周边产品进行严格审核,防范侵权行为。
文/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