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1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鉴于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参会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董事兼总裁吴建新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原预计向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商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现因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瑞帆节能预计再增加与津西股份发生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交易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瑞帆节能与津西股份累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
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瑞帆节能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生产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关联董事韩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为:本次增加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苏神通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的详细内容分别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和《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董事长韩力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与神通新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拟与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6,700万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津西股份及其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以及神通新能源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的详细内容分别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和《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经营范围规范目录统一规范经营范围的相关表述。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删除经营范围中的“广告设计、代理”,并修订《公司章程》。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修改完毕后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4、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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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获得通过。
制定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5、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2日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聘任其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73)。
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现提议于2024年12月10日下午14:00在公司集团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4)。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5、《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1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在本公司集团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与神通新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3、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一07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核能”)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拟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重工”)、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绿建”)、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新能源”)等关联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6,700万元。
注:上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津西股份、津西重工、津西绿建的关联交易统称为与津西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分成两个子议案进行审议,两个子议案分别是《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神通新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力先生因在上述关联方津西集团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因此回避表决了子议案《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子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子议案《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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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韩力是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因此与上述韩力担任董监高范围内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开展的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注2:上表中“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额”仅列示2025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主体在2024年1-10月的实际发生额,因此该金额与公司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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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情况
(一)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21610976L
住所: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22,863.557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6,589,250,237.50元,净资产15,057,299,131.32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238,735,000.30元,净利润-302,480,102.37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同时担任津西股份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西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津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55496673P
住所: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南
法定代表人:王盼合
注册资本:29309.816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零部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001,117,395.17元,净资产457,257,694.07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54,450,083.72元,净利润10,347,023.87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同时担任津西重工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西重工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津西重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LFJW6E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大街45号科技楼ZT1975室(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叶长征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门窗;设备租赁;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785,024,973.81元,净资产697,952,486.64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338,102.28元,净利润359,941.93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同时担任津西股份的董事长,且津西绿建系津西股份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西绿建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津西绿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YDMHD5R
住所:启东市汇龙镇盛通路8号
法定代表人:孙明民
注册资本:1435.185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机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包装装潢设计服务,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特种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77,116,685.45元,净资产31,959,705.47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253,737.69元,净利润-12,063,473.46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持股22.69%,对其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神通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涉及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产品等事项。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本公司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采购价格不高于向市场同类厂家采购价格,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所涉及的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相关价款、收付款条件由双方友好协商并以合同方式确定,对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不利影响,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津西股份及其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以及神通新能源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一07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职国际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8月2日,天职国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开选聘,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全票审议通过,无存在异议的情况。
4、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7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万斌,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悦,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万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悦、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拟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合计1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职国际担任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尚未开展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2024年8月2日,天职国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鉴于审慎性原则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开选聘,公司拟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天职国际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天职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聘任其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经营范围规范目录统一规范经营范围的相关表述。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删除原经营范围中的“广告设计、代理”,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将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修改完毕后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一06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同时担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西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向津西股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瑞帆节能原预计向津西股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商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现因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瑞帆节能预计再增加与津西股份发生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交易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瑞帆节能与津西股份累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瑞帆节能原预计向津西股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商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现因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瑞帆节能预计再增加与津西股份发生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交易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瑞帆节能与津西股份累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情况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21610976L
住所: 河北省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22863.5573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6,589,250,237.50元,净资产15,057,299,131.32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238,735,000.30元,净利润-302,480,102.37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同时担任津西股份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津西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津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瑞帆节能因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现预计与津西股份发生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维保服务等交易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瑞帆节能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生产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 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 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 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加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苏神通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7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为2024年12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2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2)。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盛通路8号,公司集团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上述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4年12月9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盛通路8号,公司集团总部804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83333645;传真:0513-83335998
联系人:章其强、陈鸣迪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8
2、投票简称:神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0日在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召开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7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制定的公司相关制度列表
■
上述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制定后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