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人知的航母构想(二):主力舰伴随航母构想

二、主力舰伴随航母构想

——追求炮战观测、压制敌战斗机和观测机的舰载观测机及其母舰

主力部队分配航空母舰的根据

对于联合舰队设想的对美邀击作战,是利用“机动航空部队”的航母群进行先制空袭使其无力化,之后展开主力舰战队的炮战。而“决战夜战部队”所属的航母群,用于在炮战开始前弥补主力舰战队数量差距。这就是由两部分构成的航母运用的特征。

这个构想是1937~1939年前后被推敲出来的,在这个时期已经完工或设计中的日本航母都被编入了这个作战计划的某个阶段。

其中,在1939年6月19日由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向海军大臣、军令部总长提出的联合舰队机密第13号之24《提出关于主力部队分配航空母舰的意见》(『主力部隊配属航空母艦に関する意見の件提出』 )中,战列舰部队被描述为在作战上必须依赖航空母舰的形象。以下摘录自其期望:

需要分配航空母舰的理由

随着主炮炮战距离的延伸,对飞机观测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利用主炮和敌主力的射程差,在远距离先发制人地进行射击,在敌人开始射击前给予其重大打击,这就是获胜的一大要诀,必须充分利用飞机观测,以求万无一失。为了充分利用观测机,排除敌机的干扰是非常重要的。

在舰队决战前夺取制空权是理想化的,但实际上美国舰队存在大量航母,己方航空力量未必能占据优势,而且观测机很可能受到敌战斗机的干扰。因此,决战地点附近必须要有强大的战斗机队,在击毁敌战斗机后,还要扫荡敌观测机。

另外在观测机上,不是以往的水上飞机,而是需要在航空母舰上运用的舰载机。

现在使用的水上飞机,在海上确实不能连续使用,从过去的演习结果可以看出,也有因自舰开火导致飞机被损坏的情况,根据战况的推移,决战时不能使用水上飞机的概率很高。因此,即便有水上飞机母舰伴随,因水上飞机的特性,也很难连续使用。为此,需要若干舰载机作为观测机。

舰载观测机最好是空战性能优异的双座飞机。

而且主力部队还需要强大的防空战斗机队。根据到目前为止舰队防空炮火威力的成绩,面对蜂拥而至的大编队敌航空部队的攻击,仅靠防空炮火是极其危险的,必须有强大的防空战斗机队,在远距离发现敌攻击队,并将其消灭。特别是对于应该作为前进部队行动的高速战列舰部队,这是更加迫切的问题。

其次,主力部队有对潜对空警戒等直接需要使用飞机的任务,为了更容易地执行这些任务,需要足够数量的舰载机。

必要的航空母舰的参数

以上述理由,联合舰队司令部主张主力部队分配航母的必要性,同时对应该配属的航母的参数提出了要求。

其内容是,常用机为27架滞空性能达5小时的新型战斗机(指的是初飞不久的零战)和12架可作为观测机使用的且能空战的双座机(原计划新开发舰载观测机,但航空本部准备暂时拿彗星代替),最大航速30节以上,适合伴随行动,需要强大的对空和水下防御力。

舰载机的构想具体为:27架战斗机,一队9架,随时可以三队警戒;观测机12架,长门级2艘、伊势级(原文)4艘各2架;对于前进部队用的航空母舰,依然是27架战斗机分三队,观测机为榛名级(原文)4艘各3架。

在日本海军中,能够满足这种要求的航空母舰并不多。

瑞凤级很难运用39架常用机及其他备用机,而且防御也不足够,不能充分满足需求。最终,只有飞龙级这些中型及以上的航母才能满足需求。这实际上是对新造中型航母的要求。

妥协点

联合舰队司令部的要求很被重视,航空本部对主力部队分配航母进行了商讨,结果联合舰队司令部的要求被大幅度降低,形成了将凤翔号、龙骧号、龙凤号三艘航母分配给主力部队的方案。

航空本部虽然理解了联合舰队司令部的要求,但其见解是,航空母舰本来就应该攻击敌航母,集中力量夺取制空权,如果不能取得制空权,就不能实现主力舰之间的炮战。这在回应该要求的文件《关于舰队附属航空母舰的意见》(『艦隊付属航空母艦に関する所見』)中体现了出来。

联合舰队的这个要求,发展为1940年将瑞凤号和祥凤号分配给主力部队,以及搭载彗星舰爆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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