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浩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胡浩然同志任新余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元安同志任市中医院院长,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任(局长)职务;
易慧萍同志任新余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新钢中学(市第十中学)校长职务;
周飞然同志任新余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杳奇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军晖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章小稳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免去其市中医院院长职务;
袁勇辉同志任市高铁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军华同志的市档案局局长职务;
免去龚卫亮同志的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