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名反中乱港分子被判刑,香港各界:判刑坚守法治精神,彰显社会期盼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孟媛】据香港橙新闻11月19日报道,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香港各界人士表示,判刑坚守法治精神,彰显社会期盼。

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资料图,图源:香港橙新闻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香港工会联合会理事长、立法会议员黄国表示,众被告以策划、参与非法初选为手段,实际是要夺取香港管治权,有组织有预谋地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放诸世界各地都是最严重一类罪行。众被告危害国家安全罪证确凿,支持高等法院依法惩处,彰显法治公义。

香港立法会议员、青年发展委员会委员林琳称,本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引起社会各界以至国际广泛关注,其正义审判意义重大,不仅是对过去乱象的纠正,也是重建社会稳定的重要一步。这次正义判决,彰显香港法治精神,并向社会传达严肃信息,如若企图颠覆政权、危害社会稳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任何对国家安全的挑战和对法治的侵犯都将面临惩罚。国家安全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位公民的共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是保障社会和谐的基石。

香港新民党立法会议员何启康认为,案件的判词、法理依据和判刑证明显示,这是一宗极为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案,判刑彰显了公义。司法机构和法官严格按照法律审理本案,不偏不倚,维持正义和法律威严,确保了香港司法制度的独立性,同时有效保障国家安全和“一国两制”。

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法官宣判,戴耀廷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10年。黄之锋判囚56个月。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赵家贤判囚7年。钟锦麟判囚6年1个月。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谭文豪判囚50个月。李嘉达判囚51个月。谭得志判囚53个月。胡志伟判囚53个月。施德来判囚79个月。何桂蓝判囚84个月。刘頴匡判囚53个月。杨岳桥判囚61个月。陈志全判囚78个月。邹家成判囚93个月。林卓廷判囚81个月。范国威判囚50个月。吕智恒判囚51个月。梁国雄判囚81个月。林景楠判囚62个月。柯耀林判囚7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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