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0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以挂牌出让底价5455.3373万元进行摘牌收购明源水务7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明源水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投资事项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述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0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投资了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建设20万吨聚乙烯醇(PVA)生产装置。近年来,随着蒙维科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市场竞争力愈发凸显,已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截至2021年6月30日,蒙维科技资产总额为351,083.98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29.96%;净资产为238,842.7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0.79%;净利润为35,875.07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74.79%。由于蒙维科技所在地乌兰察布市属水资源匮乏地区,近年来蒙维科技一直使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后的中水进行生产。集宁区生活污水中混杂了大量工业废水,处理后的中水含有大量氯离子及其他残留物,蒙维科技进行二次处理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成本,且该中水资源是蒙维科技唯一的生产用水来源,存在着单一保障风险。为保障蒙维科技生产用水安全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引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源水务)所属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蒙维科技第二水源。该项目事关蒙维科技长远发展,是公司一项既具有现实意义,又具深远意义的战略性决策。
2021年11月8日,商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采用挂牌出售方式,公开转让明源水务75%的股权,转让底价为5455.3373万元。
为确保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公司聘任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明源水务拥有的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房屋建筑物及设备价值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参考价格。
中联国信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202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所属房屋建筑物14项(主要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综合办公楼、中水回用车间等)、构筑物19项(主要为厌氧池1、旋流沉砂池、提升泵站等)、设备566台/套(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自动搅匀排污泵、回转式格栅除污机、轴流风机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值为7,225.73万元,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明源水务7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5419.2975万元,与商都县国资委挂牌的转让底价相差36.0398万元,占0.66%。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455.3373万元摘牌收购明源水务75%的股权,取得明源水务的控股权并进行生产经营管理,为蒙维科技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2021年12月28日,公司与商都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行为既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宏国
注册资本:伍仟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6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新风东路南(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水资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
2、主要财务指标
不适用(标的公司刚注册成立不久,尚未发生实质性生产经营)。
3、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收购完成后,明源水务股权变化情况:
■
注:收购完成后,明源水务将成为皖维高新的控股子公司.
三、投资控股明源水务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控股明源水务,一方面可成功开辟蒙维科技第二水源,有利于保证蒙维科技生产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是公司一项既具有现实意义,又具深远意义的战略性决策;另一方面可做大公司环保产业,推进市政污水处理行业低碳转型,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
本次投资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也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取得明源水务的控股权并进行生产经营管理,为蒙维科技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投资风险较小。后续,公司将努力抓好明源水务的生产经营工作,注重风险管控,降低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皖维高新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0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投资了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建设20万吨聚乙烯醇(PVA)生产装置。近年来,随着蒙维科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市场竞争力愈发凸显,已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截至2021年6月30日,蒙维科技资产总额为351,083.98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29.96%;净资产为238,842.7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0.79%;净利润为35,875.07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74.79%。由于蒙维科技所在地乌兰察布市属水资源匮乏地区,近年来蒙维科技一直使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后的中水进行生产。集宁区生活污水中混杂了大量工业废水,处理后的中水含有大量氯离子及其他残留物,蒙维科技进行二次处理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成本,且该中水资源是蒙维科技唯一的生产用水来源,存在着单一保障风险。为保障蒙维科技生产用水安全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引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源水务)所属七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蒙维科技第二水源。该项目事关蒙维科技长远发展,是公司一项既具有现实意义,又具深远意义的战略性决策。
2021年11月8日,商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采用挂牌出售方式,公开转让明源水务75%的股权,转让底价为5455.3373万元。
为确保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公司聘任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明源水务拥有的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房屋建筑物及设备价值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参考价格。
中联国信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202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都县七台镇污水处理厂所属房屋建筑物14项(主要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综合办公楼、中水回用车间等)、构筑物19项(主要为厌氧池1、旋流沉砂池、提升泵站等)、设备566台/套(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自动搅匀排污泵、回转式格栅除污机、轴流风机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值为7,225.73万元,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明源水务7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5419.2975万元,与商都县国资委挂牌的转让底价相差36.0398万元,占0.66%。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455.3373万元摘牌收购明源水务75%的股权,取得明源水务的控股权并进行生产经营管理,为蒙维科技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独立董事对该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临2022-002)。
三、报备文件
1、《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投资控股商都县明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3、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227号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0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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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经营情况: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810,230.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87%;营业利润为118,743.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36%;利润总额为112,125.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95%;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6,537.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94%;2021年度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5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25%。
财务状况: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1,166,221.11万元,较期初增长8.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30,745.26 万元,较期初增长11.16%;2021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2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3%。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1、报告期,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把握市场机遇,抓实抓稳生产经营,继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子公司蒙维科技充分发挥全产业链及规模化优势,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强化。子公司广西皖维深入推进生物质化工产业发展,经营状况持续向好。2、报告期,公司主产品聚乙烯醇(PVA)量增价涨,产品盈利能力大幅提升。3、报告期,公司可再分散性胶粉、水泥、熟料等产品盈利能力稳定,继续保持较高的毛利率。4、公司强化成本管控,稳步推进降本增效,企业运行效率持续提升。
报告期,由于生产方式改变,公司本部热动分厂等相关生产装置停运,该部分生产装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800万元左右,较上年度增加约4,500万元。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上表中,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超过3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公司一方面狠抓基础管理,强化质量管控,持续推进经济运行,努力降本增效;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产业链长、产品品种丰富的优势,适时调整营销策略,实现了企业效益最大化。
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5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25%,主要由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增长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上述差异幅度不会超过20%,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