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30 公司简称:龙头股份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187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母公司盈利20,108,109.9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0,811.00元, 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7,301,723.67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1,769.18元,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632,181,455.94元。
鉴于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1,769.1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2024年末总股本424,861,597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合计分配15,996,707.67元,与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40%。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41,305,016.00元结转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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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如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品牌经营和国际贸易为主营业务。自主品牌业务包括以三枪、鹅牌、菊花、海螺、民光、皇后、凤凰、钟牌414等品牌为主的针织、服饰、家纺类产品的经营。针织类产品主要包括针织内衣、家居系列、休闲系列、内裤、文胸和袜品;家纺类产品主要包括床单、被套、枕套、靠套、被芯、毛毯、毛巾等;服饰类产品包括衬衣、休闲裤、T恤、毛衫、夹克、羽绒棉褛、大衣等。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全渠道的经营模式,包括自营专卖店、大百货/超市专柜等渠道。主要品牌都有线上销售业务,在各主流电商平台均有品牌店铺。另外,线上与线下均有加盟分销渠道。
公司外贸业务主要承接国际贸易订单,出口业务形成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离岸转口贸易等多种模式,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可控的生产基地,主要贸易市场为欧美、日本、澳新、东南亚、香港地区等。报告期内,公司在非洲、拉美地区业务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拓展。同时,公司积极扩大进口业务规模,推动进出口业务协调发展。
公司强化内外贸易联动,注重内外部资源共享,有效丰富产品线,为各品牌的渠道模式升级服务,并通过跨境电商等渠道,积极推动以三枪为首的民族品牌拓展北美、非洲、欧洲等海外市场。
(三)行业情况
2024年,全球纺织行业面临复杂的经济环境和结构性挑战,但也在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变化中寻找新机遇。2024年,随着国家促消费政策逐步显效、业态模式创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我国纺织服装商品内需消费实现温和增长,但受到宏观经济放缓影响,各项内销指标增速均较上年有所放缓。全年,我国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同比增长2.8%,但增速较上年有所放缓;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3%,增速较上年回落12.6个百分点;网上穿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增速较上年回落9.3个百分点。
2024年,国际市场需求总体疲弱,贸易环境风险高企,纺织行业外贸形势较为严峻,但我国纺织行业持续深化外贸转型升级,国际竞争力稳定释放,全年出口实现正增长。根据中国海关快报数据,2024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为3011亿美元,同比增长2.8%。其中,纺织品出口额为1419.6亿美元,同比增长5.7%,服装出口额为1591.4亿美元,同比增长0.3%。我国对主要市场纺织服装出口情况整体良好,但表现有所分化,对美国、欧盟、东盟等主要贸易伙伴出口增势良好,对日本、土耳其、俄罗斯等市场出口负增长。
展望2025年,纺织行业面临的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风险考验众多,仍需持续巩固稳中向好发展基础,继续为国民经济稳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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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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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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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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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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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9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5%,较上年同期提高了3.19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5-004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路先生、曾玮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蔡再生先生、刘海颖女士、王伟光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报告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且均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执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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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共计6,418.67万元,占年度关联采购预算的21.40%。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014.47万元,占年度关联销售预算的3.38%。以上均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执行。
2024年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在进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日常运营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2024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相关的金融服务情况
⑴存款业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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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贷款业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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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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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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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大于2024年实际金额的原因说明:公司在进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日常运营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预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1、存款业务:龙头股份及各附属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计不超过10亿元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的50%。
2、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向龙头股份及各附属企业提供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及票据贴现业务余额(含利息)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计不超过5亿元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的50%。
3、其他金融业务: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财务公司向龙头股份及各附属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类业务、外汇业务、清算业务、咨询顾问类等中间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每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为5,919,502.69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768,346.93万元。2023年度1-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为7,699,275.0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82,240.38万元。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纺织”)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116,113.24万元,主要经营业务:资产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纺织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经营贸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为3,716,116.33万元、归母净资产为842,449.14万元;2023年度1-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为4,257,897.3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3,631.05万元。
2、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1)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UX9N,成立于2017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季胜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88号3号楼,主要经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2023年底,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39,085.30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123,377.70万元,负债1,015,707.59万元,2023年1-12月的营业收入23,021.73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468.60万元。
2)上海纺织产业园区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782094127K,成立于2005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曾稚,注册资本20,500万元,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南翔西路288号,主要经营业务:投资、工业项目开发;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537.67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15,948.85万元,负债7,588.82万元,2023年1-12月的营业收入2,312.20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79.48万元。
3)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H195T,成立于2020年1月15日,法定代表人胡宏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584号4幢106室,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619.22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1,646.30万元,负债54,072.45万元,2023年1-12月的营业收入3,778.90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748.59万元。
4) 上海尚界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68548166X0,成立于2009年3月4日,法定代表人胡宏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283号3号楼303室,主要经营业务:创业投资,创意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咨询,展览展示服务,服饰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物业管理,停车收费,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礼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868.06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6,352.07万元,负债1,515.99万元,2023年1-12月的营业收入3,899.43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2,196.0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5年预计发生的购买和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法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上述股东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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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东方国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形成,由于东方国际集团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提供/接受劳务、支付/收取租金和购买/销售商品等。符合公司发展和客户利益需求。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需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以上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金融服务等,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费用,对上市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也不构成较大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5-00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市康梧路555号2号楼一楼贵宾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国华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4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蔡再生先生、刘海颖女士、王伟光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2024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2024年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盈利 20,108,109.9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0,811.00元, 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7,301,723.67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1,769.18元,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632,181,455.94元。
鉴于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1,769.1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年末总股本424,861,597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合计分配15,996,707.67元,与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40%。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41,305,016.00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5-002。
8、《202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10、《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关于公司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张路先生、曾玮女士回避表决。
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公司风险评估意见:(一)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决策审批程序完备。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严格履行了协议关于交易内容、交易限额、交易定价等相关约定;(三)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经评估,公司未发现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情况,严格执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规定的要求,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
1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龙头股份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张路先生、曾玮女士回避表决。
该说明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内容相符,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3、《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倪国华先生、陈姣蓉女士、宋庆荣先生、何秀萍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层2024年度所获税前薪酬符合年度考核要求和市场化原则,相关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相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高管层薪酬分配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倪国华先生、陈姣蓉女士、宋庆荣先生、何秀萍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薪酬分配考核标准结合了行业并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客观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5、《2024年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5-003。
16、《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张路先生、曾玮女士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报告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且均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执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其意见。
18、《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蔡再生先生、刘海颖女士、王伟光先生已回避表决。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蔡再生先生、刘海颖女士、王伟光先生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自身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5-006。
2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拟于2025年6月30日前在上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5-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盈利 20,108,109.9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0,811.00元, 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7,301,723.67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1,769.18元,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632,181,455.94元。
鉴于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1,769.1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4年末总股本424,861,597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合计分配15,996,707.67元,与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40%。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41,305,016.00元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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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2,182,282.03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没有进行利润分配;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48,026.20元,利润分配5,098,339.16元,与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之比31.97%;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1,769.18元,预计利润分配15,996,707.67元,与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40%。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5-00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92.01万元。具体如下:
■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经测试,2024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转回539.10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相关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管理层考虑存货产品的预计未来售价(参考最近售价)、未来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结合销售实际情况适当地调整测算出存货的可变现价值。经测试,公司本期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531.11 万元。
当期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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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92.01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92.0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5-00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