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4-06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经开区数创未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投资设立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原兴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博原兴成已完成工商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商登记情况
博原兴成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92MADXE3240J
出资额:50,1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合伙合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璘)
主要经营场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3楼2301-17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备案情况
博原兴成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无锡博原兴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AQK20
备案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4-06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obert Bosch GmbH)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4年11月21日,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obert Bosch GmbH)(以下简称“德国博世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中国”)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德国博世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博世中国计划自2024年8月2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A股、B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2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德国博世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3,404,182股公司B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894.83万元(不含手续费)。博世中国未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德国博世公司持有公司142,841,400股股份(其中,A股115,260,600股、B股27,580,8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33%;博世中国未持有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德国博世公司持有公司146,245,582股股份(其中,A股115,260,600股、B股30,984,982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67%;博世中国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