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主打造同款“假车”上路揽活被查扣(图)

  东北网2月22日讯 两个相同车号牌的出租车,被称为“李逵和李鬼”。而在近期查获的套牌出租车违法行

东北网2月22日讯 两个相同车号牌的出租车,被称为“李逵和李鬼”。而在近期查获的套牌出租车违法行为中,出现了“李逵变李鬼”——正规出租车主为了获取利益,以自己真出租车为原型,亲手“打造”假出租车。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稽查支队共同行动,6天时间共查获涉嫌假套牌出租车15台。

百余警力出动,6天查获涉嫌假套牌出租车15台

据了解,自1月29日起,由交警支队和稽查支队联合开展打击“‘克隆’假出租车”行动。行动中主要针对将外地下线出租车或者经过改装喷漆的报废车,冒充我市营运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行为。

行动期间,通过使用稽查布控系统和GPS定位追查嫌疑车辆轨迹,在市区内各个主要路口、商业网点进行布控,针对“黑车”主要出没的路段和时间点,全天24小时不间断地蹲守,共出动警力117人次。

在1月29日至2月3日的6天时间里,共查获嫌疑车辆15台。其中,包括悬挂黑ETC465牌照车辆2台,悬挂黑ETC905牌照车辆2台,悬挂黑ETC506牌照车辆2台,悬挂黑ETC283牌照车辆2台,悬挂黑ETB689牌照车辆2台,悬挂黑ETB609牌照车辆2台,悬挂黑ETC664牌照车辆2台,上述查获的车辆均为“克隆”出租车,属于“一真一假”出租车。另外,还查获一台悬挂黑MPE815牌照车辆,该车属于高仿出租车。

多为外地下线出租车改装,8人接受上限处罚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对查获的涉案车辆,执法部门安排专业鉴定人员进行查验比对。查验中发现,有些车辆的车辆识别代码及周边钢板有打磨痕迹,打刻的车架号字体与原始档案不符;有些车辆的车辆识别代码未进行打磨掩饰。通过对这些车辆研判,涉嫌违法车辆的真实身份都是外地下线的出租车转非营运汽车,其中大部分都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一些真出租车主将这些下线车、报废车购回后,对车辆进行喷涂改色,非法购买出租车计价器、LED屏、出租公司标识等物品,使用伪造的出租汽车牌照,改装成真出租车的“克隆兄弟”,再雇佣司机进行非法营运活动,以此牟利。

驾驶假出租车或者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据了解,违法行为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处以收缴机动车,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吊销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人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其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目前,交警支队共处罚8名违法行为人,罚款共计63000元;行政拘留6人,每人行政拘留15天。稽查支队也将对这8名违法行为人,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假套牌出租车社会危害大,“违者”必被捉

据了解,假套牌出租车有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假套牌出租车脱离了公安机关的管控,可以无所顾忌公安交管的电子警察设施,不顾交通法规肆意驾驶车辆,一旦出现事故、肇事逃逸或其他违法驾驶行为,可以任意改变车辆外观和信息,给公安机关侦破工作增加难度,无形中增强了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加大了对受害者的伤害。

同时,由于这些车辆均为外地下线出租车,接近报废年限,车况较差,且没有保险,有些车辆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因车辆零部件老化出现危险,且一旦发生事故,无法保障乘车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齐德厚介绍,目前依据公安部大数据指挥平台等技术手段,最快只需7秒钟,公安部就能够将假套牌车辆行驶路线、具体位置等信息传送至基层民警的执法终端上,布置沿线民警立即取缔违法行为。假套牌车辆已经没有生存空间,更不可能有逃脱的机会。交警支队与稽查支队的执法行动将一直持续下去,为我市营造清净、安全的交通环境。

交通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姜志伟表示,希望广大市民踊跃举报假套牌等非法营运车辆,稽查支队将及时根据线索开展打击行动,取缔违法行为。同时,警告正在使用套牌的违法“假出租”车辆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辆,立即停止从事违法营运活动。否则,将依据《巡游出租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按照处罚最高限额的2万元给予罚款。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