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调整回复内容:伊犁州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建制

日前,针对网友关于新疆伊犁州行政级别的问题,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更新回复称,经该局核实,伊犁州的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建制。

此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书记杨秀理称,自己是一个地理知识爱好者,也很喜欢伊犁州的美丽风光,一直在给身边的人推荐伊犁旅游,但是在介绍伊犁的过程中有些知识不太清楚,“比如伊犁州的行政级别,网上很多自媒体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是我国唯一一个副省级自治州,不知道这种说法正确吗?因为我要给喜欢新疆旅游,尤其是伊犁旅游的朋友介绍,所以想了解清楚,希望能给权威的介绍”。

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先是回应称,经核实,伊犁州的行政级别为正厅级。此后回复更新为“经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核实,伊犁州的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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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介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11月,辖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和11个直属县市,首府设在伊宁市,是全国唯一既辖地区、又辖县市的自治州。通常所讲的“伊犁”,是指伊犁州直区域(不含塔城、阿勒泰地区),面积5.6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4.84万人(不含流动人口)。驻有兵团第四师、第七师和伊犁师范大学、新疆矿冶局、天西林管局等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企业)。伊犁得名于伊犁河,史称伊列、伊丽、伊里等名,清乾隆年间定名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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