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销售新楼盘不公示噪音污染情况将被处罚

证券时报e公司讯,深圳出台了《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针对现状道路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时未在其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房地产开发经营者限期改正,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销售。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