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陈建《皇明通纪》中“靖难之变”的叙事与史观

摘要:“靖难之变”作为明初政治史上的大事,对明后期的影响既是深远亦是持续的。明中叶私修史籍繁兴之原因与该时期政治禁忌的逐渐解禁有关,尤其嘉靖朝发生的“大礼议”对当时学术文化风气产生了直接的作用,民间有关靖难书写的私史自此增多。然时隔百余年的两起国朝大事之间如何相互影响,影响的具体程度又何如,遂为一项值得再深究的课题。本文从微观史的视角出发,以成书于16世纪初的广东东莞史家陈建所著之《皇明通纪》中“靖难之变”的历史叙事部分为探讨中心,着重结合作者所处的时代环境因素,最终发现陈建在“靖难问题”书写立场上之所以“维护”明成祖,乃因其将明世宗的政治态度涵摄其中。绎言之,作者在此议题上的史观反映出“法祖”论述实提供了其在著史/改革的政治上“正确性”与“合法性”之保障。

关键词:陈建《皇明通纪》靖难之变嘉靖朝大礼议

前言

明成祖[1]朱棣(永乐帝,1403~1424年在位)在太祖朱元璋死后以外藩举兵篡夺其侄惠帝朱允炆(建文帝,1399~1402年在位)皇位,以至于最终上演较之“暴秦”“强汉”[2]更为凶残惨烈的连坐杀戮凌虐。史称“靖难之变”的这场内战持续三年(1399~1402)之久,它不仅是明初政治史上的大事,其效应对明后期政治文化、社会经济、对外关系亦产生深远的影响。[3]

从传统儒家忠义的角度出发的评判之外,明中叶的通俗性历史题材的私人著作中尚有将成祖当年的对手——也是这场夺位战争[4]中的失败方——惠帝及为其殉难者刻画为悲剧式的英雄人物。这些故事不仅反映出时人对失位的少年皇帝深切的同情,同时亦表明了对成祖起兵强行夺位后又以暴虐手段铲除异己的不满情绪。[5]郑克晟则发现这些多出自于江南文人笔下对建文政权的怀念,实乃源于对成祖即位后即下令废除一切惠帝礼遇江南士人的举措,恢复洪武朝太祖(1328~1398;1368~1398年在位)打压江南地主旧制的反弹。[6]晚近有关建文朝历史记忆的前沿研究进一步指出到了正德、嘉靖年间对靖难历史和殉臣事迹感兴趣的作者/编纂者实则多为来自江南地区的“吴中文人”,而通过交错的文人网络,吴中文风以及其史观甚至对其他原籍南方的文人造成影响。[7]同样对于那个特殊的时段,陈学霖通过对明太祖文字狱一案的考辨提醒我们记载明初史事的野史稗乘特盛于弘治至万历之间的原因和“中叶后诸帝对国初忌讳之渐次开禁有关”;其中陈先生还特别点出发生于嘉靖朝的重大政治事件“大礼议”,以小宗为正传、一改国初礼制的做法,对当时学术文化风气转变所产生的影响。[8]然则,当我们从微观史的视角出发,将探讨重心放到同样成书于私史繁兴的明中叶背景下的广东东莞史家陈建(1497~1567,字廷肇,号清澜)所著之《皇明通纪》(以下简称《通纪》)中有关明初史事时[9],就会察觉它所展现的是有别于上述的另类观点。本文由《通纪》中“靖难之变”的历史叙事入手,仔细籀绎文本之余,进而结合作者所处的时代环境因素,尝试逐步发掘陈建看待此国朝“篡逆”事件立场的主要考量所在。

一 《通纪》中有关“靖难之变”的述评

作为明中叶重要的一部私修当代史,陈建的《通纪》是由前编《皇明启运录》八卷及后编《皇明历朝资治通纪》三十四卷所组成。[10]而建文即位至成祖夺国这段时间的事迹则记载于《皇明历朝资治通纪》中,称之为“革除靖难纪”;以太祖的洪武系年的同时,下亦标示“建文”年份。[11]《通纪》固不及官书《奉天靖难记》般肆意诋毁诬蔑惠帝,但依然看得出作者在评述过程中有意将成祖篡位、惠帝丢国的主要原因解释为“天命之所至”。[12]首先,《通纪》中所叙述的太祖对惠帝的印象似乎并不好。

……初,懿文太子生太孙,顶颅颇偏。太祖抚之曰:“半边月儿。”知其不克终。及读书,甚聪颖。一夕,懿文与之侍侧。太祖命咏新月,懿文诗曰:“昨夜严陵失钓钩,何人移上碧云头。虽然未得团圆相,也有清光遍九州。”太孙诗曰:“谁将玉指甲,掐作天上痕;影落江湖里,蛟龙不敢吞。”太祖览之,不悦。盖“未得团圆”“影落江湖”,皆非吉兆也。及立为皇太孙,诸王以叔父之尊,多不逊服。[13]

陈建笔下,无论由长相还是诗文观之,太祖似乎早就不太看好这位孙儿的。有恐孙儿实力不足未能抵御边境少数民族的侵扰,太祖生前就常命令诸藩王训将练兵,“当使边尘不动,贻汝(惠帝)以安也”[14]。按陈氏的看法,太祖的做法因此成为“诸王得提兵专制”之缘由,故认定“高庙自以为安边长策,而不知已兆文皇受命之基矣,岂非天哉!”[15]我们甚至还可以从《通纪》中生动的对话探出惠帝与时为燕王的成祖日后迥然的命运:

先是,帝皇考既谥懿文,帝讳又曰允炆。及皇子生,复命名文奎。识者曰:“此臣下儒生之常称耳,不类天子气象。”及改建文年号,燕王闻之,讶曰:“胡乃重复至是,使臣民遍呼,年与讳同,无乃不祥乎!小子且见其败也。”初,太祖定《祖训》于诸王位下各立二十字,以联子孙名。燕王位下则曰: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识者曰:“高瞻,仰法天也;厚载,俯察地也。天高地厚,气象甚大,似天子矣。”燕王闻之,甚喜,且谓:“己名载在图谶,必有天下。”望气者复言:“燕地有天子气。”靖难之图由此而起。[16]

“靖难之役”此时尚未正式开展,《通纪》却已流露出燕王注定胜利,惠帝必然落败的前兆。就更深层意义言之,作者实为接下来“成祖夺位”的论述做好“此乃大势所趋,无可避免”的事先铺垫。另一方面,书中一开始即对惠帝用人处事等各方面的治国措施颇有微词。且看原本担任地方低阶官职,在建文年间升为翰林院修撰,曾上《资治八策》的王叔英(1402年卒)在与方孝孺(1357~1402)讨论古代模式在现今的应用时的描述:

(洪武三十一年)召汉中府学教授方孝孺为翰林院侍讲,直文渊阁。同郡王叔英时为汉阳知县,遗孝孺书曰:“凡人有天下之才者固难,能自用其才者尤难。如子房之于高祖,能用其才者也;贾谊之于文帝,未能自用其才者也。子房之于高祖,察其可行而后言,言之未尝不中,故高祖得以用之。贾谊之于文帝,不察其未能而易言之,且又言之太过,故大臣绛、灌之属得以短之,于是文帝不能获用其言。方今明良相逢,千载一时。但天下之事,固有行于古而亦可行于今者,如夏时、周冕之类是也;亦有行于古而难行于今者,如井田、封建之类是也。可行者行之,则人之从之也易;难行者行之,则人之从之也难。从之易则民乐其利,从之难则民受其患。此君子之用世,所贵乎得时措之宜也。”[17]

王氏这则著名的规劝在《明史》中亦有载之,只是文句稍有不同耳。[18]王叔英认为某些古制固然可以在今天实施,但有些(如井田制)则是不合时宜的之余,更重要的是援引历史上两位名臣的故事暗示方孝孺何以他们的下场会如此不同。诚如陈建按语所说:“后此方孝孺以《周官》辅建文君变更旧制,似亦未得时措之宜。叔英此书,岂预知其然而有以为之规与?”[19]方氏终究未能接受劝告,甚至在内战爆发的第二年里还花心思在“考周制”以“更易门名”以及改官名等事上。[20]陈建因而对此发出更严厉直接的批评:

自古人君继体守成,莫大于法祖,故《诗》《书》所称,不曰“绳其祖武”,则曰“鉴于先王成宪”,曰“毋作聪明乱旧章”,圣谟洋洋也。夷考建文数年间,官制旧章变更殆尽,只此已大不是矣。《祖训序》曰:“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负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于无穷矣。”建文亲承祖训,陵土未干,奈何悉取而纷更之?将何以致神明之孚佑?是故,乱其纪纲,乃底灭亡。建文只此一事,足以致亡矣。且改易门名、官名,岂应天变之急务?岂济时艰之良谟?无益成败之算而只自速戾招尤,徒使靖难之师得以为辞耳。方正学一代称贤,不能救其君之失,反从而称《周礼》以附会之。愚故著论,以附会于《春秋》责备贤者之义。[21]

作者将建文政权覆亡的关键原因归咎于君臣的变更祖制,明显违背了“法祖”的思想原则。故建文三年(1401)燕师几乎兵临南京城下的危亡之秋,而建文帝却还在忙着“更定六科给事中品级及更定仓官黜陟之制”时,笔行至此的陈建只能发出“彻底绝望”的感叹:

是时,南师屡熸,靖难之兵日逼,国势危如累卵矣,而犹以改更制度为事,扬扬若无事时。昔人“燕雀处堂”之喻,其建文君臣之谓乎![22]

实则,建文帝即位初期与靖难战事之初其身边并不乏如四川岳池教谕程济(生卒年不详)、御史尹昌隆(1417年卒)等有识之士,他们确实曾提供惠帝有关“燕王将反”“奸臣专政”等警告,然皆落得入狱或贬官的下场。[23]过后,监察御史韩郁[24](生卒年不详)上书曰:

臣闻人主亲其亲,然后不独亲其亲。兹陛下讲之有素,行之方笃,而佐之无人,以致激变也。盖尝即彼诸王既废而言之,以言其亲则太祖之遗体也,以言其贵则孝康之手足也,以言其尊则陛下之叔父也。彼虽可废,而太祖之遗体不可残也,亲之手足不可缺也,叔父之恩不可亏也,且使二帝在天之灵有子有孙。身为天子而使厥子厥弟遭残戮,是则其心为何如哉?臣每慕念至此,未尝不为之流涕也。此皆残酷竖儒,持一己之偏见,废天下之大公。或者病藩封之太重,谋贬削之权衡,疑之太过,虑之太深,所以流而至于此也。方周王不轨之际,进言则曰:“六国反叛,汉帝未尝不削也。”执法则曰:“三叔流言,周公未尝不诛也。”遂使周王父子流离,播迁有甚于周公之诛管、蔡者矣。夫唇亡齿害,人人自危,理之常也。矧周王既窜,湘王自焚,代王被废,而齐臣又告王反矣。为计者必曰“兵不举则祸必加”,是则朝廷激变之也。及燕之举兵,厥今两月,前后调兵者不下五十余万,而乃一夫无获,谓之国有谋臣可乎?将不效谋,士不效力,徒使中原无辜赤子困于道路,迫于转输,命不聊生,日甚一日。九重之虑无已,出入帷幄、预国大事者,方且洋洋自得,若无事人。由此观之,彼其劝陛下必削藩国者,果何心哉?谚曰“亲者割之而不断,疏者续之而不坚”,殊有理也。陛下诚不察此,臣愚以为不待十年,必有噬脐之悔矣。伏愿少垂洞鉴,兴灭继绝,释齐王之囚,封湘王之墓,还周王于京师,迎楚、蜀为周公。俾其各命世子持书劝燕,以罢干戈之举,以厚亲亲之恩。如是,天下不胜幸甚。[25]

当时战事刚起,韩氏冀望以强调“亲亲之恩”,通过皇室内部的协调化解这场危机的建议,算是代表了一部分看不透燕军星星之火足以燎原的实力之朝臣的立场。此外,参军断事高巍[26](1402年卒)所谓的“分化策略”亦尚属于内部解决的另一方案:

昔汉高帝提三尺剑,灭无道秦,大封同姓,分王天下之半。虽曰远虑,然卒遗文、景以不治之痼疾。贾谊所谓“股大于腰,指几于股者”也。赖文帝宽厚含容之,尚不免斗粟尺布之谣。景帝宽厚既已弗类,又辅以晁错之深刻,径削诸侯,遂挑六国之祸。非命将得人,民心辅汉,则社稷危矣。我太祖皇帝之起兴,与汉高同而神武过之。封建诸王,星列棋布,比诸古制,虽分封过当,然揣圣意,凡以护中国而屏四夷也。今各府多骄逸不法,违犯朝制,不削则亏纪纲,削之则伤亲亲之恩,有难处者。贾谊曰:“欲天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国小则无邪心。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率从。”真裁制诸侯之良策也。其在于今,盍亦师其意!勿行晁错削夺之策而效主父偃推恩之令,命秦、晋、燕、蜀四府子弟分王于楚、湘、齐、兖,楚、湘、齐、兖子弟分王于秦、晋、燕、蜀,其余比类皆然,则藩王之权不削而自弱矣。[27]

先不论这类办法在当时的形势下是否真的能够阻止燕军的进攻,但在陈建看来惠帝无论如何应该接受建议并尝试之以避免酿成过后的悲剧。其论曰:

康(韩)郁此疏,推祖考之心以感建文,斥谋臣之误以警建文,极为恳恻深切,而建文不悟,谓非天耶![28]

康(韩)郁、高巍之策,当时使行其一,则靖难之兵无自起矣。奈之何天不祚建文而欲我成祖奄有九有,故虽有忠谋至计而不见庸也,悲夫![29]

其他如御史尹昌隆、户部侍郎郭任(1402年卒)及工部侍郎卓敬等“惠帝让位”“先擒燕王”与“将燕王徙封南昌”等,陈建认为“皆忠谋良策”的建议,“建文一不能用,谓非天耶!”[30]战事未开始前,不听徐辉祖(1368~1407)之言,坚持将燕王子放还,致使成祖毫无顾忌遂举兵南下[31];后面对败军之将如李景隆(1424年卒)者时,惠帝不从臣子的劝谏惩其罪,更凸显其“仁柔无断”[32]。所愿意采纳的是陈建笔下那些妄想“以仇雠而能间父子至亲”之谋[33];信赖的无非是如齐泰(1402年卒)、黄子澄(1350~1402)等在城破前夕“皆弃我去”之流。[34]

反观“靖难之役”的发动者成祖,早在《启运录》中就被描述成为具“真命天子”气质之藩王:

时鄞人袁珙精相术,姚广孝荐至燕邸。文皇使人召之至,使者与饮于酒肆。文皇服卫士服,偕卫士九人同入肆沽。使者因谓珙:“试看此十人。”珙趋拜文皇前曰:“殿下何如此轻行?”文皇曰:“胡说,我等十人,皆后护卫长官也。”珙不答。文皇还宫,命召入详扣之,珙稽首曰:“殿下异日太平天子也。龙形凤姿,天广地阔,额如圆璧,伏犀贯顶,日丽中天,五岳附地。重瞳龙髯,五事分明,二肘若玉印状。龙行虎步,声如撞钟,足底龟文,有双黑痣。俟年交四十,髯过于脐,即登宝位。”[35]

居今观之,面相术之伎俩虽不足信,但却反映了时人所相信的一面及作者对夺天下前的燕王之已有好感。成祖真正的才能尤其体现在他识人待人方面。先说那位传说中送给成祖一顶白帽子的道衍和尚(姚广孝,1335~1418)。《通纪》作者认为“靖难兵起,皆广孝之谋也”,故“姚广孝之遇文皇,犹刘基之遇太祖,皆佐命天畀,非偶然也”[36]。成祖对道衍十分之信任,拜其为军师,无论谋划起兵抑或择日出师[37]都会征询并尊重其意见;甚至于不与之计较小节,“道衍时或误‘尔’‘汝’王前,王弗之责也”[38]。此外,成祖在征战期间还善于团结鼓励将士们。文曰:

(建文元年)十一月庚午,靖难兵及李景隆战于北平,景隆败走,还德州。时景隆日夜戒严,士卒植戟立雪中,苦不得休息,冻死及堕指者甚众。燕王谍知之,谓诸将曰:“违犯天时,自毙其众,吾不劳而胜矣。”景隆遣都督陈晖领哨骑渡白河,燕王帅精骑薛禄等逆击之,晖败,仅以身免。悉精锐攻一营,尽歼之,莫有救者。连破七营,遂逼景隆营。张玉等列阵而进至城下,城中亦出兵,内外夹击。景隆不能支,宵遁。翌日,九垒犹固守,北兵次第破其四垒。诸军始闻景隆走,委弃兵粮,晨夜南奔,景隆遂还德州。燕诸将稽首贺王曰:“前臣等请破景隆,然后攻大宁,而殿下不从。睿算神谋,制胜料敌,无一不酬,何其神也!”王曰:“此适中耳。向卿等所言,皆万全之策,我所未用者,度有可乘之机耳。此不可为常法,但后有商略,无难于言。”[39]

成祖胜而不骄,且不独占战功,又能令下属心服口服,陈建谓之“自谦而美众谋,此文皇鼓舞豪杰,屈群策之雄略也,可为万世法”[40]。而《通纪》在评断何以燕兵在面对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朝廷大军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势如破竹时,如是道:

兵务精不务多,兵在将用之善否,不在众。是故,善用之文皇以八百勇士而兴,不善用之景隆以六十万众而败。建文之屡败而遂亡,非他,咎在兵务多而将不任也。文皇之论用兵,可为万世鉴矣![41]

(建文二年)李景隆再以数十万众大败,南军至此,事势不可为矣。建文之亡也,非他,由黄子澄之荐景隆误之也。景隆真一赵括,文皇方幸其来,而子澄乃中敌人之所幸。乌在其为谋国,子澄之误亦天也。天将有所成,则必有所误。子澄之误,天将以成我文皇之大业也。天之所造,虽智者失其谋,勇者失其力,而况子澄、景隆之流乎?是故,建文之不终,文皇之靖难,皆天,非人之所能为也。[42]

陈建在此更想强调的是,最终胜利的决定性因素仍然在于靖难起兵乃犹如汤武革命般“应乎天而顺乎人”之举。[43]此类的诠释从以下的事例中尤能体会:

……先是,(建文)帝诏诸将戒约军士“无使朕他日有杀叔父之名”。燕王知之,故每战挺身独出,虽短兵接战,莫敢加刃。上骑射尤精,追者每为所杀。至是,兵败北,王犹以一骑殿后,追者数百人,不敢近适……按:是役也,使非天命有定,不亦殆哉!故曰:王者不死。自汉高祖以来已然,于我成祖观之,尤验。[44]

前此白沟、夹河与今此藁城三大战,靖难兵皆有风助之异。先败而后胜,天意所在,不见而章。自此,而南北成败之形成。呜呼!昔汉高以大风而脱睢水之围,我成祖以大风而成屡胜之功。自古帝王之得天下,何往而非得天以为之本![45]

按《革除遗事》:是战也,(平)安操长枪驰马追燕王,几及之。会马蹶,乃弗克前。安叹曰:“真命天子也。”先是,王夜梦与安战,将败,一男子丰貌美髯,乘白马持大刀自西北来,声言救驾,即砍安马,应声而倒。王得脱难,问其姓名,对曰:“臣莘县城隍神也。”既觉,王喜。及与安战,始末一如梦焉。我成祖天命在躬,百神呵护,此理宜有。[46]

凭借“神力”的庇佑,自使成祖与燕军处处得以化险为夷,取得节节的胜利;加上身边多为能人猛将,“不独猛将如林,而内臣智勇兼人者,亦往往有之”[47];故较之惠帝君臣,即使战事尚未结束,高低成败之定局已足以窥斑见豹。《通纪》曾对当时双方的较量做出一剀切的分析,论曰:

两敌相持,贵进忌退。朱能劝进,而(徐)辉祖召还,南北成败之机,决于此矣。谋臣自古系安危,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练(子宁)诸臣徒尔戆忠,而治兵非朱能匹也,何往而不败哉?[48]

最后,整个“靖难之役”中最为后世史家所诟病的,实为建文四年(1402)六月十三日在李景隆、谷王橞(1379~1428)开门献城,燕军兵不血刃直入金川门后,成祖对那些不愿屈服受降的建文朝大臣所展开的血腥杀戮。《通纪》对此除了记载一些受难者及其家属所遭受的迫害情景外[49],亦有感于诸如建文朝兵部尚书铁铉(1366~1402)、礼部尚书陈迪(1402年卒)及刑部尚书暴昭(1402年卒)宁死不屈之壮烈,称之为“真铁汉”[50]。面对如刘基儿子刘璟(1350~1402)至死不受官者,陈建怀想过去,亦承认“承顺则富贵刻期,拂忤则诛死立至,而一时之臣往往甘死如饴,富贵若浼。我国初天下人心风俗,自商顽民后,仅再见之”[51]。然而,作者并非对每一位建文遗臣皆持同样的看法,比方说对方孝孺的“诛十族”,陈氏就认为“方正学之忠至矣,然独恨其不死于金川不守之初、宫中自焚之际,与周是修辈为伍,斯忠成而不累其族也。考阅至此,令人有余悲焉。尝概即建文诸臣论之,周氏之死,从容就义者也;方氏之死,殆昔人所谓屈原之忠,忠而过者也”[52]。而对整起事件的原委,《通纪》的总结如下:

靖难数年之战争以及奸党族亲之诛,殆宇宙一大祸变也!虽由人事,实亦天运。刘诚意录所谓“杀运犹未除者”,于此征矣。呜呼!读“一箇忠成九族殃”,与昔人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之语,不能不令人于邑于靖难之际![53]

此论断似在批判成祖迫害政敌的惨无人道[54],然细而究之,则会发现作者虽也在叙事中揭露靖难中成祖迫害建文诸臣的残暴行为,但却从未针对其发兵“篡逆”之举加以道德上的鞭挞。对于成祖最终的成功夺位,更大程度上实为“应天顺人”之“天意”及其英才所致,故无法违拒其汹汹来势。反之,惠帝正因其柔弱无能、施政用人不当而断送了皇位。由此可见,陈建对“靖难之变”的取材与论述,几乎完全站在成祖的立场说话,对建文的继统、施政以及战役的策略多持负面的评价,这一点与今天学者所指出的正德、嘉靖年间史学有别于先前受理学和官方钳制之状,此阶段随着学术思想开始突破朱学藩篱、阳明心学兴起,加上政治禁忌的解禁,以及商品经济的繁盛、出版业的发达,蓬勃的私修当代史开始趋向追求著史的客观性之整体概况[55],似大相径庭。

二 《通纪》论明初“篡逆”史事的时代因素与史观

余英时曾指出“史学和时代是有一种很明确的动态的关系”[56]。因此我们有必要结合陈建所处的时代环境,方可有机会突破局限于文本的“概况性现象分析”框架,更有效地“重构”史家下笔时的实际考虑。事实上,《通纪》在永乐二十二年(1424)皇帝驾崩后的叙事中就附注了嘉靖年间朝廷将永乐帝庙号由原本的“太宗”改为“成祖”一事。[57]这除了可以说明陈建对当代的此番政治举动有所关注之外,尚反映作者在“靖难问题”书写立场的考量上确将“当朝圣上”世宗(嘉靖帝,1522~1566年在位)的态度涵摄其中。

“靖难之变”改变了明代帝系的传承,致使成祖在后世心中的地位大幅度提升,以至于和明太祖并列,与以外藩身份继承大统的世宗之立场与举措密不可分。尽管弘治、正德,乃至嘉靖初期为靖难历史书写的转折点,由此提及建文朝与靖难史事的私修史籍逐渐增多[58];但官方立场如过度开放对建文殉臣及建文一朝历史地位的正面评价,则将有损甚至于颠覆“太宗文皇帝”“神功盛德”的历史形象。《明世宗实录》中明确记载的嘉靖十四年(1535)朝廷上一场围绕着奏请褒扬建文殉臣的争议尤能体现事隔百年后“靖难之变”在嘉靖朝依然属于“禁忌”之况与皇帝所持的政治立场:

礼部尚书夏言等言:“所称革除,实指我太宗文皇帝靖难时,中间所列死事诸臣,固有一时自尽其心以明臣节于建文君者,若齐泰、黄子澄辈,则是当时误国有罪之人,太宗文皇帝名其如君侧之恶,声其罪而诛之者也,具载《实录》,昭然可考。非赖我太宗应天顺人,内靖外攘,则我高皇帝万世帝王之业当未知何所底定,此我太宗神功圣德所以宜为百世不迁之宗也。今所奏,是徒闻野语流传之讹,而不知国史直书之可信。况表励之典,在太宗时或可,在今日则不可。(杨)僎实新进儒生,不识忌讳,所据奏内事理实难准议。”上责僎不谙事体,轻率进言,姑宥之。[59]

所谓“徒闻野语流传之讹,而不知国史直书之可信”即反映出当时民间稗史逸闻与受官方承认的历史书写之反差所在。同样的事情,世宗的敏感反应还清晰体现在以下的另一条史料中:

今皇帝因召对礼官,问曰:“昨给事中言建文诸臣事云何?”夏言对曰:“诸臣误君乱国,先朝诛殛,岂宜褒录?”今皇帝色变,曰:“言官得无诮朕?”言对曰:“言官本书生,初入仕,闻人言建文诸臣死事甚烈,以故辄为陈说耳。”今皇帝色霁。明日上议,亦不罪(杨)僎。[60]

表彰建文死难诸臣的提议之所以挑动了世宗内心深处的敏感神经,乃因为它轻易让皇帝联想到曾由自己主导的那场其影响力足以将地方社会与国朝政局结合在一起的“大礼议”,认为言官们在嘲讽他当年强硬对付直谏官员的行径。而身为一位“以天下为己任”的中下层士人,即使自身际遇从未有机会使其成为过政治舞台上的主导者,但陈建对于国家层面上的政治动态始终是极为关注的。当年在好友黄佐(1490~1566)的鼓励下,陈建原则上是将《通纪》续写至正德朝而已,但在末卷中却选择评述一些嘉靖朝的时政,个中就包括了浩浩汹汹的“大礼议”。其文曰:

诏称孝宗皇帝为皇考,上慈寿皇太后尊号曰圣母昭圣慈寿皇太后。又奉圣母懿旨,上本生父母曰兴献帝、兴国太后。时大学士杨廷和及礼部尚书毛澄执议,以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以今上比汉哀帝及宋英宗故事也。既而,南京兵部尚书侍郎席书与南京刑部主事张璁、桂萼,及养病吏部员外郎方献夫、兵部主事霍韬等抗议谓:“今上以圣祖兄终弟及之训入继大统,与汉哀帝、宋英宗为人后者事体不同,尊号宜具实以称,庶为得体。”争论数年,殆成聚讼,后竟再下诏改正,称孝宗皇帝曰皇伯考,昭圣慈寿皇太后曰皇伯母,上兴献帝尊号曰皇考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曰圣母章圣皇太后,各正厥名焉。

愚谓:定此大礼,似不消多言,只遵圣经一语决之矣。子路问于孔子曰:“卫君待子为政,子将奚先?”曰:“必也正名乎!”夫卫出公不父其父,而祢其祖名,实紊矣。名不正,则言不顺,事不成,故孔子不得不以正名为先。今武宗无嗣,圣天子以献皇帝之子,遵皇祖兄终弟及之训,入继大统,其伦叙名称固已素定。所谓天亲不可以人为,岂得假为人后者为之子之说及宋司马光辈濮园之议以溷之哉!善呼!方公献夫之言曰:“臣非敢谓宋人濮王之议不是,今日之事不同也。宋仁宗无子,今我孝宗有武宗为之子,其不同一也;宋仁宗尝育英宗于宫中,立为皇子,今皇上未尝育于孝宗也,其不同二也;宋濮王有众子,今献皇帝子止皇上一人,其不同三也。此三不同,昭若白黑,乌得牵合而强附哉?”愚谓:就执民间承继之说,与夫为人后者为之子之说,以例今日,亦背戾不通。盖民庶继嗣,必其无子而后继之,必其众子而后出为人继。今孝宗已有子武宗矣,乃复强为之继。武宗未尝有子也,乃不思所以继之。献皇子止圣天子一人,乃欲夺之,使他继,是一举而三背礼,三不通矣,又乌得牵合而强附哉?夫由前则三不同,由后则三不通,此事似若至明至明,而当时举朝昧之者,何也?由有数说焉:一谓,孝宗十八年之深仁厚泽,不可使之无嗣也,而不思无嗣者武宗,非孝宗也。二谓,不可忘昭圣迎立之恩,不可不事之为母也,而不思迎立公也,母以报之私矣。三避迎合之嫌,而希犯颜敢谏之风,而慕面折廷争之忠也,而不思《易》道随时变易,礼时为大顺,次之不可适莫,而意必执一而胶柱也。四由近世士大夫习见于汉、宋储君立后之事,胶蔽于为人后者为之子之说,而不知我朝自有制度。我皇祖之训,主于父没子继,兄终弟及,与汉、宋诸君立侄故事大不相侔也。五欲人君抑私情,尊大宗。自谓秉义执礼也,而不知父子天性不可解,孝子莫大乎尊亲。今群臣未及貤封父母,则盻盻然,皇皇然,而乃欲主末世不同之故事,以沮遏圣明尊亲之孝,是何待己与望君异?待己之亲与待君之亲异也?岂所谓推己之恕?岂所谓移孝之忠乎?是数者,皆惑于似是,而不知其实非,遂至于举朝聚讼而不可解也。是故,必继统不继嗣,始为名正言顺,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亲亲尊尊,各得其当而无嫌。一正名而天下定矣,多言聚讼奚为?愚之为此言也,若发于嘉靖之初,似涉献谀。今著于此《纪》,实昭国是,后世必有能谅吾言者。[61]

字里行间不仅扼要地介绍了事件的基本情况,作者在评议中还特别强调朝臣方献夫(1485~1544)所列出的“大礼议”与北宋时期的“濮议”之间的“三不同”,再结合本身包含从民间视角出发的观点在内的“三不通”,作为其立论的基础。此外,陈建更将“当时举朝昧之者”反对世宗的原因一一胪列之,足可见其对该事件的关注与了解。然即使陈氏刻意强调此事件已时过境迁,读者不该再认为他有“涉献谀”之动机,则终究难掩其维护世宗立场的“欲盖弥彰之嫌”。历史上“大礼议”的发展过程,乃经过长时间的君臣对立的“继嗣”与“继统”之辩,再到震惊朝野的“左顺门哭谏事件”后,最终世宗于嘉靖十七年九月追尊其生父兴献王(1476~1519)为“睿宗皇帝”并入太庙,位居武宗(正德帝,1506~1521年在位)之上,与太祖、太宗同位合祭,每年秋祭大飨上帝于皇极殿时,以睿宗配享。世宗冀通过使兴献王称皇、称帝、称宗入庙以实现追求皇位合法性的真正用意与成祖当年迁除懿文神主、排斥建文称宗入庙以重构太庙帝系,为自己将来可以直接与太祖昭穆相对之目标实为如出一辙。[62]而今人前沿研究成果亦显示,上所提及的嘉靖十七年将太宗改谥称成祖之举,正是世宗在“大礼议”君臣僵持的过程中为消减群臣利用太宗名分对抗其为生父兴献王称宗时所施加的压力之让步结果。[63]世宗的这番行为,即使在“大礼议”之后仍深远地影响了接下来的明代礼制。明帝统自此由原来的太祖 太宗 仁宗 宣宗 英宗 宪宗 孝宗 武宗一改成为太祖 成祖 仁宗 宣宗 英宗 宪宗 孝宗 睿宗 武宗。

另外,我们还可将目光移至陈建对前朝其他类似篡逆性质的事件之立场。先看《通纪》宣德元年(1426)“汉王高煦之叛”的评论:

杨(荣)、夏(元吉)二公此举,鉴建文之失也。当时事起仓促,人心汹汹,而高煦素号勇悍善战,诸将所畏。苟宣庙稍涉犹豫,不即决亲征而命将,天下事未可知。九有生民,将复不胜其荼毒矣。幸而奋策决机,风驰电击,所谓迅雷不及掩耳,遂使群凶瓦解,曾不崇朝,克清大憝,永安宗社,兹非斯世斯民之大幸与![64]

显然地,除了赞扬宣德朝大臣的才干外,更重要的是肯定宣宗(宣德帝,1426~1435年在位)的当机立断,为天下免去了一场生灵涂炭。再看景泰元年(1450)“土木堡之变”后景帝(1450~1456年在位)登极守御之议:

景帝当多难之余而能任贤选将,南征北距,转危为安,易乱为治,其功可谓不细。惟不欲奉迎英庙,只此一事大不是……是故,英庙之复归,天也,非人谋之所及也。虽然,亦会逢其适也,值我国家气运之盛,而胡虏之无大志也。使遇五胡刘、石、阿骨打、奇渥温辈争中国为帝图,岂如此但已乎?于此见我朝福祚之隆,超出前代万万。无疆之休,端兆于此。[65]

在此,作者只是肯定景帝暂时代理国政之功,但依然认为事后应还位于英宗(1436~1449、1457~1464年在位),而非持续占据皇位。直至天顺元年(1457)“南宫复辟”时,和上述立场一样,陈建强调“英皇光复宝位,实天与人归之会”[66]。是故,由高煦和英宗的事件看来,《通纪》基本上是站在“最终的胜利一方”所呈现出的事功之观点上说话的。

然继此以降,倘若我们将研究视角转至陈建所处的正德年间,却发现作者虽直斥同属宗藩“篡逆”事件的宁王朱宸濠(1479~1521)之叛乱为“不义之举”,但同时流露出对其失败的怜悯之意:

宸濠之败,天促之也。使濠乘初起之锐,顺流之势,南康、九江之破竹,人心震动,远近无备,兵不留行,直捣建业,天下事未可知。乃迟留自懈,复顿兵坚城之下,自丧其锐,以促其亡。夫岂人谋不臧,实天夺其鉴,褫其魄,以为不义之戒也![67]

而对于武宗16年在位期间的统治,陈建更是直言不讳地提出强烈的不满与尖锐的批评:

臣建尝究观于正德之际,而知天意之祚我皇明于永永也。正德间,濒危者有数事焉。逆瑾滔天,八党乱政,无异于汉五侯十常侍、唐元和甘露之党也。流贼之扰,遍及乎两畿、山东、河南、川蜀、江西之境,无异于汉黄巾、唐黄巢、元红巾之乱也。寘鐇、宸濠之变,无异于汉七国、晋八王之祸也。召边兵入京师,无异于汉何进召董卓之衅也。武皇之嬖幸盈朝,政在臣下;巡游燕乐,荒弃万几,无异于秦、隋、汉、唐之际也。於乎!前代有一于此,未或不亡。正德朝丛是数者,而国家安如磐石,岂非天意恢我嘉靖之图,以巩固皇明于不拔乎,昭然矣,昭然矣![68]

过去学者可能囿于对《通纪》版本的质疑,又或仅强调陈建为迎合当朝皇帝心意的偏私,以至于未再从另一角度检视陈氏对待“大礼议”的立场。[69]然明乎此,就会发现《通纪》对“篡逆”人物的评议不见得如批评者所言“乃以一人闻见,荧惑众听、臧否时贤”[70]般简单,而是与其所处的具体历史环境息息相关。本文在分析《通纪》中有关“靖难之变”的叙事后,再列出同书所记载的另外几件与宗藩篡逆有关的事件,乃欲尝试从中发掘出陈建史著中针对类似性质的事件背后所持的立场。有别于晚明特殊语境下对建文的怀念,身处嘉靖年间的陈建,其史观确实深受当时官方立场所影响。世宗是极为重视成祖事迹的,稳住了皇位后于是将“太宗”庙号改为“成祖”,使其跃升“祖”身份之举即在一定程度上已反映出他有意将其由外藩继位的情况与这位文治武功皆具的先辈相提并论。陈建对“靖难之变”的立场足见得其是通透理解成祖与世宗之间的微妙关系;至于对那些不造成影射世宗所为的前朝人事则“无此顾虑”,故评价标准可较为持平(随意)。

余论

作为一位远离政治中枢的知识分子,诚如陈建自己在其诗篇中写下的“一编资治敢沽名,忧国忧时不尽情”[71]之自述,从以上研究可知即便长期身处“江湖之远”,其著史立场依然很大程度上受到当世“庙堂之高”的时政所影响。作者对明初外藩篡逆事件不附加道德方面的批判,而选择以成祖所缔造的功业之角度切入将其解释为“天命所归”,除了有弥漫于嘉靖朝堂与史学界的“法祖”思想的外部大环境因素外[72],更重要的是如此的编纂立场既达致陈建“为当世借箸之筹,以挽回祖宗之盛”[73]的著史主旨,同时亦符合其一贯的“遵祖宗之法以正末流之弊,在理势尤甚顺易也”[74]的改革主张。所谓“在理势尤甚顺易”实乃说明强调“法祖”不仅为其经世思想奠基了理论的依据,更为关键的是提供了政治上的“正确性”与“合法性”保障。职是此故,《通纪》中的评述无意特别挑起那些具有与当世官方立场相悖之嫌,却早已时过境迁,且不再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议题之处理方式,似亦可由此理解之。

复可论者,过去学者很早就看出“大礼议”对于嘉靖年间以及明代后期政治的巨大影响[75],社会史研究学者还告诉了我们该事件为地方民间宗祠的普及提供了契机[76],甚至最终将皇帝的意志与百姓的情绪结合在一起。[77]从以上《通纪》对“大礼议”的叙述中,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作者提及了两位在国朝层面上“掷地有声”的广东同乡——方献夫与霍韬(1487~1540)。这两位正是在“大礼议”中支持世宗推尊生父的大臣[78],他们也因为这场争论自此平步青云跻身于权力核心。《通纪》多处引用的参考资料之中便列有霍氏著作《渭厓疏要》和《霍文敏集》,由斯见得陈建对此同乡的尊崇备至。故面对无论是“篡统”的立场抑或对嘉靖“徽猷美政”[79]之溢美,陈建所持的观点是否因此含有多少“同乡情结”的元素在内?而这些“同乡情结”又如何实际地影响嘉靖朝政治文化生态,则确需要进一步探讨。[80]

最后,重新回到陈学霖如炬目光地为吾人指出的嘉靖年间“大礼议”与明中叶野史稗乘中有关国初忌讳泯除之间关系的问题,倘若欲深入探究私史具体如何受到影响、“开禁”抑或“固守”的程度(条件)等细节的话,那么,以上对《通纪》中所论述之“靖难之变”,或许正是一个值得再省思的案例。

[1] 朱棣庙号本为“太宗”,嘉靖十七年(1538)改为“成祖”。因本文所讨论的《皇明通纪》乃成书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故以下皆以“成祖”称之,方较为符合时代情境。

[2] (清)谷应泰曰:“嗟乎!暴秦之法,罪止三族,强汉之律,不过五宗,故步、阐之门皆尽,机、云之种无遗。世谓天道好还,而人命至重,遂可灭绝至此乎!又况孔融覆巢之女,郭淮从坐之妻,古者但有刑诛,从无玷染,而或分隶教坊,给配象奴,潘氏承恩于织室,才人下降于厮养,此忠臣义士尤所为植发冲冠,椎胸而雪涕者也。”详见《明史纪事本末》第1册卷18《壬午殉难》,中华书局,1977,第291~308页。

[3] 有关朱棣夺位之详细研究,可参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商务印书馆,1948;David B. Chan,The Usurpation of the Prince of Yen,1398-1402(San Francisco:Chinese Materials Center,Inc.,1976);Hok-lam Chan,“The Chien-wen,Yung-lo,Hung-hsi,and Hsüan-te reigns,1399-1435,”in The Ming Dynasty,1368-1644,Part 1,ed.Frederick W.Mote and Denis Twitchett,vol.7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Cambridge,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p.196-202;晁中辰《明成祖传》,人民出版社,2004,第39~239页。

[4] 商传就认为“靖难之役”的本质就是一次赤裸裸的夺位战争。详见氏著《试论“靖难之役”的性质》,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明史研究论丛》第1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第210~225页。

[5] Hok-lam Chan,“The Chien-wen,Yung-lo,Hung-hsi,and Hsüan-te reigns,1399-1435”,pp.203-205.另有由野史出发,探究“靖难”的历史记忆与文学叙事之间的互动的佳例,可参刘琼云《帝王还魂——明代建文帝流亡叙事的衍异》,《新史学》(台北),23:4(2012),第61~117页。

[6] 详见郑克晟《明代政争探源》,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第49~62页。

[7] 参何幸真《明代的建文朝历史记忆》(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真相与想象:正德至嘉靖年间(1506~1566)》,第73~76页。

[8] 详见陈学霖《明太祖文字狱案考疑》,载氏著《明代人物与传记》,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7,第1~33页。

[9] 有关陈建及其《皇明通纪》的相关研究,可参向燕南《陈建〈皇明资治通纪〉的编纂特点及影响》,《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1期,第48~56页;庄兴亮《明代史家陈建的学术生平及其〈皇明通纪〉研究述评》,《史学史研究》2013年第4期,第27~48页。此外,西方世界最近特别关注到《通纪》的论文尚可见Peter Ditmanson,“Imperial History and Broadening Historical Consciousness in Late Ming China,”Ming Studies 71(May 2015),pp.29-32。

[10] 有关《皇明通纪》的书写体例与编纂目的,可参庄兴亮《陈建〈皇明通纪〉的经世史学初探》,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明史研究论丛》第14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第133~139页。

[11] 按陈建的记载,早在建文元年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时,便已去除建文年号,只称其年。近代学者认为,这即为建文年号革除之肇端。详见吴缉华《明代建文帝在传统皇位上的问题》,载氏著《明代制度史论丛》下册,作者自行出版,1971,第349~364页。

[12] 明代官书最早所记之“靖难之变”内容,详见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上海商务印书馆,1948。有关《奉天靖难记》“极尽歪曲之能事”的分析,则可参吴德义《政局变迁与历史叙事:明代建文史编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第29~33页。

[13]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中华书局,2008,戊寅洪武三十一年,第307页。

[14]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戊寅洪武三十一年,第308页。

[15]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戊寅洪武三十一年,第308页。

[16]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第316页。

[17]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戊寅洪武三十一年,第309~310页。

[18] 详见(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43《王叔英传》,中华书局,1974,第4053~4054页。

[19]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戊寅洪武三十一年,第310页。

[20]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庚辰洪武三十三年(建文二年),第346~347页。

[21]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庚辰洪武三十三年(建文二年),第347页。

[22]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辛巳洪武三十四年(建文三年),第363页。

[23]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戊寅洪武三十一年、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第312、318页。

[24] 按:对比史料,《通纪》或误写成“康郁”,实为“韩郁”。关于韩氏事迹可见郑晓《建文逊国臣记》,台湾商务印书馆,1973,卷5。

[25]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第328~329页。

[26] (明)高巍事迹,可参郑晓《建文逊国臣记》卷5。

[27]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第329~330页。

[28]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第329页。

[29]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第330页。

[30]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84~386。

[31]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第318~319页。

[32]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庚辰洪武三十三年(建文二年),第346页。

[33]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辛巳洪武三十四年(建文三年),第360~361页。

[34]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76页。

[35]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启运录》卷8,丁丑洪武三十年,“袁珙识真王”条,第296页。

[36]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启运录》卷7,壬戌洪武十五年,“异僧识真主”条,第237页。

[37]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启运录》卷7,壬戌洪武十五年,第237~238页。

[38]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戊寅洪武三十一年,第314页。

[39]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第334~335页。

[40]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第335页。

[41]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庚辰洪武三十三年(建文二年),第342页。

[42]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庚辰洪武三十三年(建文二年),第344页。

[43]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庚辰洪武三十三年(建文二年),第345页。

[44]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庚辰洪武三十三年(建文二年),第350页。

[45]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2,庚辰洪武三十三年(建文二年),第356页。

[46]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67页。

[47] 详见(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74~375页。

[48]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70页。

[49] 《通纪》曰:“此纪特举其章章较著者耳,他固不能一一录也”。陈建著《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87页。

[50]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86页。

[51]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94页。

[52]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84页。

[53]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第389页。

[54] 颜广文:《古代广东史地考论》,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第121页。

[55] 详参廖瑞铭《明代野史的发展与特色》,(台湾)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09,第31、33页;杨艳秋《明代史学探研》,人民出版社,2005,第55~88页;吴德义《政局变迁与历史叙事:明代建文史编撰研究》,第83~87页。

[56] 余英时:《史学、史家与时代》,载氏著《历史与思想》,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6,第263页。

[57]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9,甲辰永乐二十二年,第512页。

[58] Peter Ditmanson,“Venerating the Martyrs of the 1402 Usurpation:History and Memory in the Mid and Late Ming Dynasty,”T’oung Pao 93.1(2007),p.136.

[59] (明)张居正等奉敕撰《明世宗实录》卷177,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84,嘉靖十四年七月乙酉条,第3825~3826页。

[60] (明)郑晓:《建文逊国臣记》卷1。

[61]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下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4,辛巳正德十六年,第1178~1181页。

[62] 关于嘉靖时期宗庙祭礼改制的分析,详见赵克生《明朝嘉靖时期国家祭礼改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第21~81页。

[63] 详见胡吉勋《明嘉靖中天地分祀、明堂配享争议关系之考察》,载氏著《“大礼议”与明廷人事变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第636~641页。

[64]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0,丙午宣德元年,第544~545页。

[65]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下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5,庚午景泰元年,第706页。

[66]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下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17,丁丑天顺元年,第746页。

[67]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下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3,己卯正德十四年,第1162页。

[68]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下册,《皇明历朝资治通纪》卷34,辛巳正德十六年,第1172页。

[69] 相关例子,可参胡吉勋《“大礼议”与明廷人事变局》,第523~524页。

[70]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册卷25《著述》,中华书局,2007,“焚《通纪》”条,第638页。

[71] (明)陈建:《阅都御史林念堂宗藩奏疏御史陈青田大征檄文咸用余〈通纪〉〈治安策〉感而有作》,收录于中山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所编《全粤诗》第8册卷247,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第219页。

[72] 详见吴德义《政局变迁与历史叙事:明代建文史编撰研究》,第83~85页。

[73] (明)陈建:《皇明通纪·序》,钱茂伟点校,上册,第2页。

[74] (明)陈建撰《治安要议》,黎业明点校,收录于《陈建著作二种》卷2《赏功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第15页。

[75] 傅衣凌主编,杨国桢、陈支平著《明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3,第200页。

[76] 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第3页。

[77] David Faure,Emperor and Ancestor:State and Lineage in South China,Stanford,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p.100.

[78] 关于“大礼议”中支持世宗的官员情况,见胡吉勋《“大礼议“与明廷人事变局》,第36~41页。

[79] (明)陈建:《皇明通纪》,钱茂伟点校,上册,《〈皇明通纪〉凡例》,第22页。

[80] 类似的历史情境,Dardess的研究就曾指出明初江西集团的形成与当时在朝堂上身居高位的江西人对同乡不遗余力的提拔与举荐不无关系。详参John Dardess,A Ming Society:T’aiho County,Kiangsi,in the Fourteenth to Seventeenth Centurie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6,pp.173-189。

来源: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18年下卷,总第1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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