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公职人员强奸未成年被判刑#】#6名未成年强奸13岁少女被判缓刑# 13周岁李晓霞(化名)遭17周岁男子刘某某强奸,随后引诱卖淫。其介绍龚昊东、罗伟、王泽宇等7名嫖客,对李晓霞进行了强奸,刘某某获利9500元。
据悉,龚昊东、罗伟、王泽宇作案时分别系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王泽宇已经被开除公职,龚昊东、罗伟被开除公职、党籍。
在此期间,李晓霞表达不愿意卖淫时,刘某某以分钱或谎称是最后一单为由多次哄骗、纠缠李晓霞继续卖淫,并指使李晓霞的男朋友罗某某将李晓霞约出来,再带其卖淫等。
新化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某因犯引诱幼女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龚昊东、罗伟、王泽宇、曾某、肖某、刘某某(2)、曾某某7人,均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3年6个月、3年4个月、4年6个月、3年2个月、4年4个月、3年2个月。
李晓霞遭遇的侵犯远不止于此。父亲李冬(化名)说,在2023年4月、6月、7月份,还有同校的学生对其女儿进行了强奸。
据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共6名被告人是在校学生,作案时均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6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与此同时,还有3名罪犯作案时才13岁。
一审法院新化法院认为,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秉着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对未成年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双向保护的政策......且考虑到六被告人均有悔罪表现,没有犯罪危险,依法对6被告人宣告缓刑。
综上,2024年5月20日,新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均犯强奸罪,其中判处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个月;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