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一员工上班感染新冠,近9个月后才被认定“职业病”,还被辞退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德国《明镜》周刊4日报道称,该国一家养老院的护士长助理杰西卡·汉森在2020年秋天感染了新冠肺炎,因为她的某位同事此前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而当时仍在试用期的杰西卡不得不坚持上班。确诊后,她的健康状况急转直下,最终被送进重症监护室。

德国累计确诊新冠病例超600万  图源 视觉中国

尽管杰西卡的感染流程看起来再清楚不过,但她的病被认定为职业病却花了近9个月的时间。杰西卡说,她的雇主不仅没有向有关部门递交关键信息,甚至还在她久病未愈且出现新冠后遗症的情况下辞退了她。柏林某职业病咨询中心负责人卡琳·维斯特表示,“尽管雇主在法律上有义务将疑似案例移交有关部门,但他们往往不会这么做。”因为其中涉及不少问题:比如雇员和雇主往往缺乏类似经验;有些雇主担心申请过程会给疫情管理带来消极影响;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超负荷运转等。截至今年6月底,德国已有147956例新冠肺炎患者申请职业病认定,26483人申请工伤事故认定。德国疾病防控机构罗伯特·科赫研究所今年5月发布数据称,10%到15%的感染发生在工作环境中,理论上应该有更多雇员提出类似申请。

对从业者来说,认定为职业病是非常重要的。而按照德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只有从事健康或护理行业的确诊人员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德国左翼党联邦议员费尔施尔表示:“与职业病相关的福利待遇优于法定的健康保险、事故险或死者家属抚恤金。认定职业病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我们对新冠肺炎的后遗症还知之甚少。其他因工作环境感染的人员也应该按照工伤获得相应待遇。”甚至还有许多人根本不知道可以申请为职业病,从未提交任何申请。

申请的流程也颇为复杂。申请者必须追溯感染的确切日期,指明具体传染者,而这并不容易。此外,申请者还必须能够排除在私人生活环境中被感染的可能性。相比之下,医护人员举证就容易得多:假如有护士的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一般就认定她是在工作中感染了病毒。费尔施尔对此批评道:“完全不可理解,这一标准为什么不适用于教师、超市收银员或警察等行业。”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患者没有精力完成冗长的申请程序。杰西卡就曾多次因新冠肺炎症状住院,后来还患上糖尿病。她抱怨道:“在那段本就艰难的时间,我还必须为了职业病的认定不断提交新文件,接受一次次的调查。”(寇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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