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随意盖章致“奇葩证明”多发 江苏建湖检察建议督促整治“社区万能章”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王小刚 成诚

实践中,到村委会、居委会开证明是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的事情,村居的印章也似乎是“万事皆可证明”。却有少数人“钻空子”开具虚假证明,骗过司法机关,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此前,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办案中发现,有两起案件存在村委会超越职权出具虚假证明的情况。在依职权履行民事检察职责的同时,该院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辖区内“社区万能章”治理向深层次推进,为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清理提供了思路和路径。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该检察建议入选江苏省2022年度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不服判决申请检察监督

依法履职探寻深层原因

2022年,建湖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受理了两起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的监督申请。承办检察官在调阅案卷后,发现这两起案件中均存在涉案当事人委托自己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且都由相关村委会出具了亲属关系证明。

村委会能不能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呢?承办检察官带着疑问,查阅文件资料并向相关当事人询问了解,前往所在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走访核实,对两份亲属关系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全面调查,最终确认村委会不仅无权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且两起案件中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也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含义。

因村委会违规开具虚假亲属关系证明,法院仅进行形式审查,普通公民得以以近亲属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到庭参与诉讼。根据走访调查结果,建湖县检察院立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强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亲属关系的实质化审查判断。

长期以来,一些村级组织在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随意盖章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出具各类“奇葩证明”,被群众戏称为“社区万能章”。2020年2月,民政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事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并组织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提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这两起案件虽然是偶发现象,溯其根源却是暴露出自2020年以来当地“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中,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清理仍有死角和盲区,而且在充分“放权赋能”的改革背景下,部分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印章加盖存在随意性。

“这两起案件中呈现出诉讼领域‘公民代理’行为变异,扰乱了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公正,更反映出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深层次问题,需要针对性开展深层次治理。”建湖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杨生说。

制发检察建议溯源治理

规范证明事项减证便民

2022年3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深层次专项监督活动,明确要求分析研判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当地行政管理、诉源治理等方面的难点、堵点,依法可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为堵塞问题漏洞、促进诉源治理,建湖县检察院决定“多走一步”,于2022年6月22日向县民政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了“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等3条建议,建议下发正负面清单、进行专门岗位培训,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落实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制度等,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收到该检察建议后,该县民政局立即牵头部署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形成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再排查、再整治,上下联动、集中改进和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整改期间,该县民政部门还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压减和清理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明确入党政审证明、经常居住证明等“正面清单”14项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负面清单”20项,并规范证明式样,统一办理程序。

治理“社区万能章”,既要严格规范,又要简易便民。为此,该县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在智慧社区“掌上平台”开设“办事指南”栏目,对确有所需的群众给予正确帮助和引导,真正做到既简证又便民。

就在前不久,当地居民李某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网上所公示办事指南很快找到了有权出具证明的对应部门,在前往社区说明情况后,很快就办理好了相关业务。

“对确实需要且在可开具范围内的证明,村居将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经评估及群众协商,依法据实开具,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状态。”建湖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负责人何枫君介绍说。

协同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多部门齐力探索新路径

“检察建议帮我们解决了头疼多年的盖章问题,什么证明能开、什么证明不能开、什么证明由什么部门开,现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方便了来办事的群众。”近日,建湖县近湖街道镇南村村委会主任朱巨河这样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2022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

借此契机,建湖县检察院增强检察建议整改实效,协同民政部门进一步清理纠正非法定、非必要的证明事项。同时,该院干警与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共同以“四不两直”等方式下沉村居,实地回访并“抽查”证明事项清理情况,掌握整改实际效果,并在全县村(社区)“两委”成员主题轮训班上进行专题培训,实现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长效管。

该县还进一步联动强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配齐村居法律顾问86名、“法律明白人”938名,为村居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强化村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一线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村居是社会治理的基层单元,是否能依法办事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村居法律顾问,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当好村居的法治助手,让他们手中的印章不盖偏。”建湖县钟庄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丁港村村居法律顾问徐道明说。

“下一步,我们将对诉讼活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证明进行更大范围、更大力度的清理纠正,同时将进一步围绕办案推进数字治理,努力打破部门信息壁垒,畅通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信息核查渠道,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建湖县检察院检察长征汉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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