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文峰股份与浙江宝盛9189万元工程款诉讼案达成调解协议

  乐居财经讯 王泽红 5月26日,文峰股份发布公告称,原告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宝盛”)于5 月 19 日撤回对公司的起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浙江宝盛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松江文峰大

乐居财经讯 王泽红 5月26日,文峰股份发布公告称,原告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宝盛”)于5 月 19 日撤回对公司的起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浙江宝盛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松江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文峰”)达成民事调解。

据乐居财经了解,文峰股份及全资子公司松江文峰于3月26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原告浙江宝盛请求解除与松江文峰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请求支付工程款本金、利息及工期延误损失等 91,886,395.13元。

5月26 日,文峰股份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基本内容如下:5月19日,原告浙江宝盛撤回对被告文峰股份的起诉,本院裁定予以准许。同日,原告浙江宝盛变更诉请为要求松江文峰支付工程款欠款本金人民币 62,664,716.67 元及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

原告浙江宝盛与被告松江文峰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松江文峰依据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浙江宝盛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 62,664,716.67 元;

2、浙江宝盛积极配合松江文峰独立分包单位的施工直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 并向政府部门备案(不包括二次装饰)。后续工程双方按照 2015 年 8 月 6 日签 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继续执行;

3、本协议签订后,除后续补充协议书另有约定 外,各方就本工程的造价、工期、付款等无其他任何争议;

4、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文峰股份表示,本次结案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很小,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