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3日电 (记者 王祖敏)记者3日从中国民政部获悉,中国将改革低保等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打造多层次分类救助体系,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民政部相关负责人3日就《意见》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这位负责人称,《意见》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在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上有诸多创新,主要体现在:
一是要求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二是打造多层次分类救助体系。根据困难民众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将社会救助划分为最核心的绝对贫困人口,以及相对贫困人口(即低收入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其他困难民众(主要包括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三个救助圈。
该负责人指出,这种制度设计,针对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急难情形,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将有效化解当前“低保捆绑”所带来的“悬崖效应”,既扩大了救助覆盖面,又突出了重点救助对象,确保真正兜住底兜牢底。
三是改革低保等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对低收入家庭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未成年人获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进一步优化基本生活救助流程,允许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等等。
四是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建立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紧急救助机制,及时将因突发公共事件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此外,《意见》还要求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保障措施。
《意见》确立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近期和远期目标——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民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5年来,中国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分别增长8.7%和14%,各专项救助也取得明显成效,但社会救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意见》抓住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社会救助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接下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