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充气船走水路盗窃临湖别墅,“夜行侠”难逃警方“天罗地网”

本文转自【平安武汉】;

近日2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武汉洪山警方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案件。

深夜别墅名酒被盗

2022年12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洪山派出所接到同一小区的2栋别墅被盗警情,被盗财物均为名酒。这些名酒多为茅台,还有进口洋酒路易十三,总损失约为40万元。

接到报案后,洪山区公安分局立即启动要案侦破机制,刑侦大队联合洪山派出所成立专班展开调查。

受害人邹女士告诉民警,自己退休后独居家中,当日凌晨2时许,自己正在主卧睡觉,突然被家中的异响惊醒,起床查看室内没有异常后继续睡觉。下午打扫院子花园时,发现花园围栏被人破坏,且一旁有4个茅台酒的手提袋散落,此时邹女士觉得情况不对,赶紧回到自己放酒的储藏室清点,发现自己珍藏的不同年份、型号的72瓶茅台、6瓶五粮液以及路易十三洋酒被盗,初步估算总损失超过三十余万。

另一名受害人陈女士的情况和邹女士类似,凌晨3时许,睡梦中的陈女士被来自阳台的声音惊醒,陈女士立即联系物业前来查看情况。物业保安过来后,并未发现异常。等到上午陈女士的丈夫回来后才发现放在储藏室的8瓶茅台酒不翼而飞。

民警现场走访,得知还有一家别墅也发觉了当晚的异样,别墅主人告诉民警,自己听见窗外的奇怪的声音后,意识到家里可能有小偷光顾,于是立即将家里的灯都打开了将小偷吓走,家中没有损失。

“闪电侠”黄鸿杰立下警令状

办案民警调取案发小区的监控视频,发现别墅及周围探头大多被嫌疑人成功避开,仅有2条视频显示当晚有2人作案,然而嫌疑人是怎么到现场的,又怎么离开的,这么多赃物是如何被转移的却不得而知。

“嫌疑人明知可能被受害人察觉,却继续作案,说明其狡猾老道,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洪山派出所刑侦所长、“闪电侠”黄鸿杰对快反队员们分析,必须尽快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抓获嫌疑人,收缴赃物。

“能不能追赃挽损才是受害人最关心的,还有3天就是2023年了,今年的案子决不留到明年。”刑侦所长黄鸿杰话语坚定,立下了破案警令状。

“会不会是他?”在对案件现场一遍遍复盘后,一个熟悉的名字闯入了黄鸿杰脑海,此人是詹某,在以往的案件中,别墅是他作案的重点,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善于伪装,特别注意规避警方的“天眼”。

“詹某非常善于躲藏,想抓到他有不小的难度。为了不被警方发现,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甚至还用上了无人机踩点,以为自己可以上天遁地。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手的追踪,2006年,他就曾被我局的刑侦前辈们抓获过。”黄鸿杰向年轻的队员们介绍詹某的作案特点。

“出入口追踪不到,有没有可能走水路?案发小区毗邻湖泊,我们的思路可以更开阔一点。假设犯罪嫌疑人就是他,按照他的习惯,有可能将车子开到湖边,通过划船的方式抵达现场,以达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效果。”虽然只是假设和推断,但大家觉得案件的侦破有了方向。

神秘的充气船成为破案关键

根据这一推断,办案民警调取高空摄像头,果然发现12月27日晚11时35分,这个城中湖水域有一艘船曾靠近案发小区,并于次日凌晨5时离开。这个发现让办案民警兴奋不已,这无疑印证了民警此前的侦查方向是正确的,然而湖面辽阔,监控范围有限,这艘船究竟是从哪里出发的却不得而知。

专班民警沿着湖边调查走访,在多个可疑区域调取监控视频。一辆沾有泥浆的小汽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顺线追踪嫌疑车辆,发现该车于28日清晨回过詹某在黄陂的居住地。监控画面显示,坐在车内的一名男子长相特征和詹某相似,并能看到车后排疑似放有装酒的纸箱,此时案件已经柳暗花明。

根据车牌号,民警查明车主系前科人员黄某,民警立即在其汉阳的家中将其控制,得知黄某早已将这辆车抵押给一位叫骆某的男子使用。

兵贵神速,12月30日下午2时,洪山所民警马梓轩带领快反队员在汉阳某洗车店将正在洗车的骆某抓获,并在车后备箱发现一艘泄气的充气船和船用发动机。

同日下午5时许,刑侦大队中队长段见微带领同事在黄陂区詹某家小区门口将刚刚返回的詹某抓获。

87瓶名酒一样不少全部追回

到案后,两名嫌疑人拒不交代,骆某称自己深夜开船只是为了钓鱼。“你钓鱼用的什么线?”“你钓的什么鱼?”“为什么车内没有渔具?”面对民警询问关于钓鱼的基本常识,骆某却傻了眼,一句也答不上来,其所说的鱼类在该水域根本不存在。他没想到民警什么都懂,糊弄不了。

詹某更是态度嚣张,认为警方证据不足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以及赃物去向。然而,他没有想到洪山警方早已做了大量工作,通过技术侦查、外围排查,固定了相关证据,并将藏匿隐蔽的87瓶名酒全部追回。在铁证面前,自负的詹某郁闷地说道:“本想着这次计划天衣无缝,没想到又在洪山栽了”。

经查,詹某今年39岁,武汉黄陂人,曾2次因盗窃入狱,2022年10月刑满释放;骆某今年36岁,湖北恩施人,2008年因抢劫被判刑。服刑期间二人相识,詹某向骆某介绍盗窃来钱快,让骆某出狱后跟着自己。2022年10月15日,詹某出狱后找到骆某,要骆某骑电动车带自己前往事发小区踩点。12月初,詹某用骆某的账号在网上购买了一辆充气船,用自己的号购买了船用发动机。装备到位后,二人在黄陂的一处湖泊里成功试水,并谋划正式的行动。当晚,骆某帮助詹某盗窃得手后分3次将所有赃物转移到船上,最后由詹某开车将赃物运走,并存放于黄陂某村的老家里。

目前,詹某和骆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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