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诗人贺知章的《回乡偶书》是一首流传千古的好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诗中通过白发衰翁与天真儿童的对比,委婉含蓄地表现了诗人回乡欢愉之情和人世沧桑之感,并且将这两种迥不相同的感情水乳交融地凝合在一起。诗的白描手法,在自然朴素的语言中蕴藏着一片真挚深厚的感情。读之如饮醇醪,入口很淡,而后劲无穷。
诗人贺知章一生顺遂,30多岁就高中状元,其后一直在京都为官,直到86岁告老还乡,《回乡偶书》就表达了五十多年离乡宦游奔波的必然结果,幸而叶落归根,在白发飘萧的垂暮之年,终于返回朝思暮想的故乡,因而倍觉幸运。
其实不止贺知章,在古代,无论你做多大的官,绝大部分古代官员都是要退休的,还有一个非常文雅的称谓“致仕”。
关于退休的年龄界定,历朝历代有不同的规定。据《礼记》记载,周朝是“大夫七十而致仕”,其后历代都基本上是沿袭了这一退休年限。如唐朝规定“诸职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相比较古人的寿命,70岁退休基本上是等于终身制了。直至到了明清两代才逐步改为60岁退休。
不管退休年龄是如何界定的,但只要不当官,就得退休了,就得回乡(原籍),这事容不得半点商量。
其实,就算朝廷让这些退休官员留在京城,他们也是宁愿回老家也不愿待在这里,为什么?因为京城住不起!
唐朝白居易年轻时当“京漂”,刚到长安拜访前辈顾况,老先生就提醒他:“京城米贵,居之不易。”看到了白居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后,又不禁赞叹:“道得个语,居即易矣。”能够写出这样的诗来,就不怕长安米贵,能在这大城市好好生活了。白居易任秘书省校书郎,俸禄只够在长安东郊租几间茅屋。节衣缩食存了钱后才在长安城附近的渭南县买了一处宅子,直至50岁的时候才攒够钱在长安城里买下属于自己的第一所房子。
宋代苏洵做了十几年的官也没能在京城置办上房产,还好当时实行官邸制,公家给解决住房,但是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苏辙和苏轼进京投奔父亲时,苏洵就让其借住在官邸。后来,俩儿媳妇也带着孩子来京城了,官邸实在住不下了才花钱在外边租了一处宅院。苏轼想买房钱不够,不得已找弟弟苏辙借钱;苏辙也只能在开封南边的许昌盖房子,但耗尽了毕生积蓄。
除了京城的房子太贵住不起外,朝廷的法律也严格要求官员退休必须回乡。
让退休官员返回原籍主要是为了防止官员离职以后继续干预政事。宋朝对文人实行宽松的管理方式,自仁宗至神宗朝,围绕两次变法,形成支持和反对两个派别,日常在朝堂互怼。很多官员退休后不回自己老家,而是聚集到西京洛阳。这些人致仕之前多是位高权重,门生故吏遍及朝野,虽然离开京师,但在洛阳密切关注朝中局势,一有机会就会逆风翻盘,搅动时局。比如宋神宗逝世后,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对派,迅速从洛阳物色了一帮人马,很快就把王安石的新法废除,其政治力量不得不引起统治者的忌惮。
后世朝廷吸取经验教训,除了少数皇帝信任的官员会被“赐第京师”以备皇帝咨询以外,其余致仕特别是因失去皇帝信任而“被”致仕的官员,如果赖在京城不走,就会引起皇帝的猜忌,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明清两代,朝廷明令禁止所有官员在任职所在地买房。如果违反规定买了房,不仅要被处罚,还要被开除公职,连买的房子也要没收。清朝对旗人有种种优待,但也禁止在任职地买房,并有旗人退休后归旗之令。
不过,官员退休回原籍后的待遇还是不错的。首先是政治待遇。卿大夫致仕称“国老”, 一般官吏致仕称“庶老”, 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出对老臣的尊重。到了唐朝,对致仕官员要举行欢送仪式,敲锣打鼓,送归老家。三品以上官员致仕后,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明朝的致仕官员在礼仪上依然受到尊重,在参加宴会、祭祀等活动中,仍享有原有职级的礼遇。
其次是经济待遇,退休后会优厚对待。汉代规定,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魏、晋时期的退休官吏,则干脆委任一个“顾问”之类的闲职,供养起来;;唐代是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退休后可保留全薪。如名相房玄龄、宰相宋致仕时,皇上特批均赐全禄。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则赐给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