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3月28日消息(记者 蒙健)3月28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分局获悉,因销售侵犯“LV”“耐克”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海口美兰区潮牌集合店服装店被依法予以处罚款5000元。
据介绍,2024年12月24至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情况,依法对演丰镇大学城盒子夜市的海口美兰区潮牌集合店服装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经营场所内有用于销售的2个“LV”手提包、9双“耐克”鞋和9件“巴黎世家(BALENCIAGA)”T恤涉嫌属假冒侵权商品。该店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商品的进货渠道、商标注册证和授权委托书。
执法人员对上述商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同时分别向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开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函,提请上述公司协助辨认鉴别上述商品是否为该公司生产或许可生产。
现执法人员查明,海口美兰区潮牌集合店服装店早期从莆田购进3个“LV”手提包、11双“耐克”鞋和9件“巴黎世家(BALENCIAGA)”T恤放在经营场所销售。上述商品中,LV手提包、耐克鞋、巴黎世家(BALENCIAGA)T恤上标注有图案。经查证,图案注册商标持有人为路易威登马利蒂、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巴黎世家。案件调查过程中,该店无法提供进货来源和凭据、商标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根据该店提供的销售凭据和陈诉计算,违法经营额共计7031元。
执法人员围绕海口美兰区潮牌集合店服装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分局认定,该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此依法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LV”手提包2个,“耐克”鞋9双,“巴黎”世家(BALENCIAGA)T恤9件,并罚款5000元。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