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刚从法学院毕业或者正准备实习的小鲜肉们来说,装订案卷大概是大家都绕不过去的一项,很多同学认为这是一项机械运动所以对此有抵触情绪,但事实上,装订案卷的好坏直接反映了很多问题,所以大家还是要重视起来。
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装订卷宗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比如:一、文书内容未填写完整、“法院工作人员签名”处未签名,但是既然文书印制有此项内容,就应该填写完备。尤其是需要签名的地方经手人要签名。二、应盖收件章未盖。因撤诉裁定书需要写原告提交撤诉申请的日期,因此,撤诉申请书必须要盖收件章注明收到日期。三、快递工作人员的记录要尽量保留完整。有时候快递工作人员作了几次记录,但刚好写在撕条处,书记员没有这个意识,顺着撕条记录也撕掉了。如用剪刀或者刀子在信封顶处裁开,就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了。四、信封如何保存。《归档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卷宗装订前,要对诉讼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检查,……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取掉……”。《操作程序》第六条:“其他。……作为证据查考日期的信封,要保留原件,打开展平,加贴衬纸”。
以上是小编一些总结,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多用心,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把工作做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