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孙莹:放宽义务献血年龄和献血时间限制

人大代表孙莹:放宽义务献血年龄和献血时间限制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赤峰市医院血液内科主任孙莹,就放宽义务献血年龄和献血时间限制的相关建议接受凤凰两会对话,以下为对话实录:

凤凰:您建议放宽义务献血年龄和献血时间限制的原因是什么?

孙莹:目前,血液资源紧缺是较为常态化的现象,同时存在着阶段性的恶化。虽然我国无偿献血总量逐年增加,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医学技术进步及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国内用血的需求也在增加。献血总量较我国14亿人口仍然相对不足。1998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献血间隔时间6个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健康状况及平均寿命得以显著提高和延长,同时我国在逐步向老龄化社会步入,适宜献血年龄区间的人口也在逐步的减少,24年前制订的《献血法》不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凤凰:民众在献血过程中存在哪些顾虑?如何消除这些顾虑?

孙莹:民众一方面担忧献血后可能会影响到身体健康,甚至通过献血感染各类传染病;另一方面,对无偿献血,但有偿性的用血存在误解,主要因为对血液使用时需要交付的采血耗材、血液存储,运输等相关费用不了解。血液电子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与医保、医院互通互联,民众无偿献血后在临床用血时仍需预付血液费用(出院结算后才能到献血地保销),误认为血站机构会借此盈利,影响了献血的积极性。针对上述情况:首先建议加大献血的相关知识宣传,打消公民误解。同时加大血液系统电子信息化建设,和医保医院互联互通,优化血液报销流程,提高献血保销比例。

凤凰:关于义务献血年龄和献血时间,您建议放宽到什么标准?

孙莹:义务献血人群范围的界定,可以充分借鉴欧美(美国17-65岁、英国、德国18-65岁)、日本国家献血年龄(日本16-69岁),建议我国适度放宽献血年龄16 -65岁,16-1 8岁公民可在监护人陪同下,自愿参与献血。献血间隔时间为3个月,可以提高适宜献血人群的比例,更好的解决血资源紧缺的问题。

凤凰:目前用血过程存在哪些困境?如何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孙莹:目前我国千人口献血率为12‰,而世界高收入国家的献血率是45.4‰,其中丹麦最高为67‰。相较欧美国家,我国献血率较低。献血量不足,则用血时不易。首先要提高公民对义务献血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加强献血等相关知识宣传,加大对义务献血政策激励,健全完善血液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献血人信息、用血需求、血库存储等信息共享,引导公民对储血量的关注。有效调配区域间血资源利用,减少血资源浪费。优化血费报销流程,提高用血的报销比例。加大临床合理化用血培训及检查,推广择期手术自体输血技术,节约血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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